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餐桌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农业农村部近日公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这一新规将于明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随即发布倡议书,要求全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及收购单位等相关主体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新制度顺利落地。
承诺达标合格证是一项创新性的质量管理工具。
根据规定,该证明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和收购单位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情况和检测结果依法开具,用以承诺其销售的农产品未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且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
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将质量安全责任明确到具体的生产经营者,形成"谁生产、谁负责"的责任链条。
制度覆盖范围广泛,涵盖蔬菜、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类别。
实施主体包括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
这意味着从田间地头到消费者餐桌的各个环节都被纳入质量管理框架,形成全链条的质量保障体系。
在具体操作层面,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生产批次在产地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并做好开具记录,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六个月。
生产者可以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措施或检测结果两种方式开具证明,其中采用检测结果方式的,应当按生产批次对农产品用药等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测。
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在混装或分装后销售时,也需根据质量安全控制和检测结果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特别是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农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必须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这对规范电商农产品销售具有重要意义。
收购环节的把关同样重要。
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向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购农产品时,应当收取承诺达标合格证,并通过拍照、留存原件、复印件或扫码截屏等方式保存至少六个月。
若生产者不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收购方不得收购,这一规定有效堵住了不合格农产品进入流通环节的漏洞。
畜禽屠宰经营者也被纳入制度框架,需要收取和保存相关养殖主体提供的承诺达标合格证。
为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办法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拒不开具或违规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行为将面临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将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并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这一处罚体系既有教育引导作用,又有足够的威慑力,有利于推动相关主体自觉履行责任。
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同时推出了便民措施,通过"智慧湘农"小程序为生产经营者提供注册、上传、查询等服务,使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管理更加便捷透明。
这一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有助于提高制度执行效率,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查询途径,增强了制度的可信度。
从更深层次看,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推行反映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制度创新。
相比传统的事后检测和处罚,这一制度更加强调事前预防和过程控制,通过明确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激励其主动采取质量安全措施。
同时,制度建立了生产、收购、销售各环节的信息追溯链条,一旦发现问题可以快速定位责任主体,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和应急处置能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实施,不仅是监管手段的创新突破,更是农业治理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这项制度通过明确责任边界、强化过程管控、完善追溯体系,构建起政府监管、市场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此类制度创新将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食品安全保障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