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乱象调查:业主共有财产缘何沦为"糊涂账"?

近日,上海一名大学生因不满小区电梯广告噪音,购买设备关闭百余台广告屏的视频在网络引发热议。

这一事件看似个案,实则揭开了城市社区治理中一个长期存在却鲜被重视的问题:小区公共收益到底去了哪里? 记者在北京多个住宅小区走访调研时发现,电梯轿厢广告、外墙商业宣传、公共场地租赁、车位经营等公共区域产生的收入,其具体数额和使用去向往往处于模糊地带。

家住北京某小区的乔女士向记者反映,小区电梯长年投放商业广告,公共空间也被改造为收费停车场,但业主多次询问收益情况,物业仅以"收支平衡""用于小区运维"等笼统说法回应,从未公开详细账目。

法律层面对公共收益的归属早有明确界定。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归业主共有。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岳屾山解释,业主共有部分包括建筑物大堂、楼道、电梯间、外墙、屋顶、公共绿地、道路以及占用共有场地的地上停车位等区域。

这些区域的经营收益在扣除招商维护、水电、税费等合理成本后,剩余部分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

在管理主体方面,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熊宗鹏介绍,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业委会代表业主管理或委托物业代管;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公司代管,若无约定则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管理职责。

法律同时赋予业主对公共收益的知情权,物业公司或其他管理人必须在经营前履行公示程序,经营过程中和结束后及时公开收益明细。

然而实际操作中,信息公开却成为普遍难题。

记者在北京多个小区公示栏看到,部分商品房小区虽然公示了车位使用情况和公共水电费分摊,但"收支情况"和"维修资金使用情况"栏目却长期空白。

当记者就公共收益情况向物业询问时,得到的答复往往是"不清楚"或"已经公示"。

多名业主表示,无论是小区公示栏还是业主群,都未见到相关财务信息。

老旧小区的情况更为复杂。

由于历史原因,许多老旧小区未成立业委会,公共区域经营责任划分不清,收益归属和使用缺乏明确牵头方,导致账目混乱。

部分由居委会代管的小区,同样存在收支信息不够明晰的问题。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果佳分析认为,小区业委会与物业的治理架构是否健全、治理能力高低,直接决定了公共收益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当前不少小区业委会缺位或履职能力不足,成为信息不透明的重要原因。

此外,部分物业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公共收益账目讳莫如深,缺乏主动公开的意愿。

监管层面,基层政府部门对小区公共收益的监督管理尚未形成常态化机制,也在客观上为信息不透明留下空间。

公共收益信息不透明带来的负面影响正在显现。

一方面,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不信任感加剧,物业费收缴率下降,形成恶性循环;另一方面,本应用于改善小区环境、维护公共设施的资金无法发挥应有作用,影响居民生活质量。

更深层次看,这一问题反映出基层社区治理中业主自治意识不强、参与渠道不畅等结构性矛盾。

破解公共收益信息公开难题,需要多方协同发力。

法律专家建议,应建立强制性信息公开制度,明确物业公司或其他管理人必须按月或按季度公开收支明细,接受业主监督。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应加强对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帮助业主成立业委会,提升自治能力。

相关部门可探索建立统一的公共收益信息公开平台,运用数字化手段提高透明度。

同时,应完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对拒不公开或虚假公开的行为依法处理。

小区公共收益不是“可有可无的小钱”,而是连接产权规则、居民权益与基层治理的关键纽带。

把账算清、把信息晒明、把程序走正,既是对法律精神的落实,也是对社区信任的修复。

唯有让公共收益在阳光下运行,才能让公共资源真正服务公共生活,让“住得安心”有更坚实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