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10个月18天的司法拉锯终于收场;当地时间6月15日,美国最高法院以7:2裁定,前总统特朗普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推行的全球“对等关税”政策缺乏宪法授权。判决书指出,征税权属于国会的立法职权,总统无权通过行政命令建立系统性的关税制度。法律界称之为“世纪关税案”的此裁决,再次强调了美国三权分立的制度边界。
此次终审裁决再次提示一个现实:制度可以在关键时刻形成制衡,但制度的有效性也可能在反复的边界试探与替代路径中被逐步消磨。对任何经济体而言,关税不仅是技术性的税种,更会牵动产业布局、民生成本与国际关系。回到明确的法定授权和可预期的政策框架之中,才更有可能在维护国家利益、稳定市场预期与降低外部摩擦之间取得更可持续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