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魔改”是拿技术霸凌原著

唐僧不取经了,把和女儿国国王讨论保险理赔的戏演得热火朝天;关羽也不再过五关斩六将,反而为了一双假皮鞋跑去刘备那儿维权;黛玉更是放下葬花的锄头,开始了打拳击的新事业。最近,这种AI魔改经典影视剧的荒诞画面,在网上传播得飞快。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因此启动了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打击那些对四大名著、历史题材和革命题材进行AI魔改的内容。舒圣祥觉得,这种玩法是在拿技术霸凌原著。 对于这次行动,舒圣祥认为治理是必须的。他指出,“AI魔改”其实就是用颠覆经典来博流量。但大家不能光看技术有多炫,法律的规矩不能丢。当智能技术突破创作的底线,搞笑的解构消解了文化的尊严,我们到底该怎么平衡创新和侵权呢? 从法律角度看,“AI魔改”绝不是无害的娱乐创作。它涉嫌侵犯了好多权利。首先就是著作权侵权。《著作权法》里规定了好多权利,比如复制权、改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魔改视频通常得先截点原片片段,这本来就没经同意;再用AI改台词、编剧情,又是直接侵权改编权。等这些视频通过平台放出来赚钱分成时,更是侵害了信息网络传播权。 除了著作权,魔改还可能侵犯表演者人格权益和肖像权。演员在作品里的表演受法律保护。未经同意就篡改丑化表演内容,这是在坑害表演者。AI技术精准复刻演员形象的行为也有问题。那些把经典角色放到低俗段子里的操作,就是在拿人当工具赚钱或者去污名化他人。 法律不是不让大家二次创作,而是给它划了个圈。一般情况下得跟版权方签协议并付钱。要是想走合理使用那条路得有前提条件:要么是为了学习研究欣赏,要么是为了评论作品或者说明问题。关键是不能影响正常使用也不能伤害人家利益。可那些“AI魔改”的核心目的就是赚钱,手段是把原作搞得乱七八糟。 面对乱象光靠一次治理不行,还得建立长效机制。一方面得细化AI在影视改编上的法律规则;另一方面对那些拿魔改赚钱的人要加大处罚力度。 创作自由不能当侵权的借口;技术中立也不能当责任的挡箭牌。“AI魔改”的本质是流量逻辑在挑衅法律规则;更是技术狂欢在漠视权利边界;这种规模性的技术霸凌会让被侵权人很受伤。当魔改经典变成一门生意的时候;法律得在保护创新和保护权益之间找个平衡点;得让创意尊重原著;让技术敬畏版权;只有让侵权者付出代价;才能给真正有价值的二次创作留出空间。 这就是舒圣祥对这次“AI魔改”视频治理行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