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46号令落地:强化央企违规投资经营追责,终身问责打破“退休免责”误区

问题:近年来,部分央企及下属公司通过虚假贸易、金融投机等方式虚增营收,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随之上升;2026年初曝光的某央企虚增营收近200亿元案例,反映出既有监管存在漏洞,尤其是对退休或离职人员的追责偏弱,“退休即安全港”的情况时有发生。 原因:此次监管升级的直接原因在于2018年试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已难以适应更复杂的经营环境。随着国企改革深化,金融业务扩张、科技创新投入增加,涉及的风险更易暴露,需要更有约束力的制度安排。新规将责任情形由72种扩展至98种,新增对金融业务脱实向虚、科研资金套取等行为的追责条款,瞄准国资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影响:新规实施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以及退休管理者均被纳入追责范围。资产损失分级标准(500万元以下为一般,5000万元以上为重大)为处罚尺度提供依据。在重大损失情形下,直接责任人可能面临免职、绩效全额扣减等处理。此外,政策并非简单从严,对合规改革中的探索性失误保留尽职免责空间,以兼顾监管强度与创新活力。 对策:为推动新规落地,国资委要求央企建设数字化责任追究系统,细化核查流程,并加强境外投资合规管理。同时,明确集体决策中投反对票者可免责的规则,减少“走过场式民主”被用来规避责任的空间。配套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也为追责退休人员提供了依据,包括调整待遇、追缴所得等措施。 前景:此次政策调整有望提升国资监管的实效,对遏制金融投机和“伪创新”等问题形成更长期的约束。业内人士认为,未来国企经营将更加重视程序合规与风险控制,历史遗留问题的集中梳理也可能带来一段时间的问责高发。随着监管常态化推进,国有资本“脱虚向实”的趋势有望深入巩固。

国有资本承担服务国家战略、保障民生和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职责。46号令通过更明确的制度安排弥补“责任空窗”,既划清底线、强化约束,也以尽职免责为改革创新留出空间。对中央企业而言,真正能降低风险的不是岗位变化或身份转换,而是依法合规的流程、透明可追溯的决策,以及经得起核验的经营结果。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约束,把责任落实到关键环节,才能推动国资国企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