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原副市长刘岚受贿案一审获刑十年 涉案金额343万余元

问题——司法机关依法严惩职务犯罪,传递"零容忍"的明确信号。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岚在较长时间内利用多个关键岗位权力,在医疗设备采购等事项上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法院依法追缴其受贿所得及孳息,上缴国库,说明了对腐败收益的全面追缴。

刘岚案的宣判对贵州乃至全国反腐工作具有启示意义。它警示党员干部权力是把双刃剑,用之不当便会沦为谋私工具;它提醒监督部门要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实现权力运行全覆盖;它昭示社会各界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斗争没有终点。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和反腐斗争深入,越来越多违法犯罪分子将被绳之以法,更净化政治生态,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