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钱到底算现金还是黄金成争论焦点

2022年到2024年期间,王某民与王某之间有不少资金往来和借贷关系,其中一笔钱到底算现金还是黄金成了双方争论的焦点。王某民说,他在2022年4月到5月的时候借给王某的是400克纯度99.99%的建设银行投资金条,价值高达30万元。而王某则反驳说,当时两人一起去金店把金条卖了变现,王某民随后分几次转账给了王某14万元现金,这才是真正的借款本金。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判断借贷法律关系的关键要看实际交付了什么东西。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合同成立的标准是出借人实际交给借款人的东西是什么。法院发现有多个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现金借贷:双方在2024年12月22日签的总借条上写的是“现金”共374000元;资金流转记录显示是先卖金条再转账。 虽然王某民后来把14万元说成是400克金条的价值,但这只是内部记账或对债权来源的一种说法,改变不了之前已经交付现金的事实。法律保护的是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两人当时选择把金条变成钱进行交易,这意味着他们在借款时已经把黄金的价值锁定了。 借贷合同一旦成立本金就定下来了,事后黄金涨价是买方承担的风险。如果支持按现在的市场价来调整本金数额,会破坏借贷关系的稳定性,也可能让人产生道德风险。最终二审法院认定这是14万元现金借款而非金条实物借贷。 王某民要求按现在的金价还30万元的请求没有依据。法院维持一审判决:王某要还剩下的本金55000元以及利息,并返还他用的信用卡和网贷款项66670元。这个案子不仅解决了个人之间的经济纠纷,还告诉大家做民间借贷时要约定清楚是实物还是现金。司法裁判坚持“实际交付”原则就是要穿透表面看本质,维护交易安全和契约精神。 对于公众来说这也是个提醒:涉及大额借贷尤其是非货币资产时必须书面协议明确标的、金额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