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老人为活下去租房搭伙过日子被判赔500元

话说江苏淮安市清江浦法院办了这么一个案子,事儿是这样的。李某当时年近60岁,把自己的身子骨调养好后,和王某重组了家庭,两人在外面租了个房子搭伙过日子。两年前,王某身体不大好,一个人去了儿子家休养,把李某孤零零留在了出租屋里。现在李某都75岁了,干不动活儿也没退休金,手头那点积蓄早就花完了。为了活下去,李某把王某给告了,张口就要扶养费。 王某一听就不乐意了,说你把责任推给我算怎么回事?你不是还有自己的儿女吗?这不关我的事。但法官说了夫妻有互相帮扶的义务,再加上看王某退休工资还挺高,身体也吃得消。最后经双方一商量,法院就给判了,让王某每个月给李某500元钱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