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了一个公开提示,专门针对深圳的黄金市场进行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定,这次提示给企业、个人、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从事黄金业务设定了明确的禁止行为。具体包括不得违规开展非法黄金交易活动,比如通过微信群、小程序、APP和网站等平台进行黄金回收和预定价买卖料交易,允许客户缴纳保证金锁定黄金价格后根据差价结算离场,不实际进行实物交割。同时还严禁以黄金托管、租赁等名义给予客户固定收益回报的非法集资活动。此外,企业不得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后不提取实物转而进行非法委托投资活动。互联网直播等渠道也不能用来违规宣传和销售黄金产品,不得通过各类软件、APP和小程序开展非法交易活动,也不能开发或兜售非法软件和提供技术支持。另外,严禁冒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身份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还要注意产品质量和价值宣传时不能使用绝对化用语如“黄金会大涨”,要确保产品质量真实可靠。 个人方面要杜绝参与各类非法黄金交易活动和为非法交易软件提供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正规渠道参与黄金ETF和黄金期货交易。购买实物黄金也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进行。 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备案审批后才能开展黄金业务,同时要履行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给监管部门。这些机构还需杜绝为非法商户提供服务并参与非法宣传活动。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就会被认定为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会依法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打击。 这次规范行动由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深圳市公安局共同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