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近日发布的“十五五”规划纲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对应的部署中明确提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要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并提出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此表述表达出清晰信号:未来一个时期,养老金调整将更加突出公平导向与兜底功能。,社会上出现“是否可仅保留定额调整、取消挂钩和倾斜”的讨论,折射出公众对分配公平与制度激励如何平衡的关注。 原因—— 我国养老金调整制度长期坚持“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这一安排的出发点在于同时回应三类目标:一是普惠性,定额调整让所有退休人员获得稳定增加;二是激励性,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与个人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相联动,强化参保缴费的正向预期;三是保障性,适当倾斜主要面向高龄、艰苦边远地区等群体,体现对特殊困难和高支出阶段的政策关怀。 近年来,人口老龄化加快、群体养老金水平差异客观存在,叠加物价变动、医疗照护等支出压力,使得“提高低待遇群体获得感”成为完善调整机制的重要方向。规划纲要将“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写入顶层设计,正是回应这一现实需要。 影响—— 从实践看,2025年我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连续上调。主管部门明确总体调整水平,并延续三结合办法,同时强调对养老金水平较低群体的倾斜导向。各地在落地方案中因基金承受能力、参保结构等因素形成差异化做法:有的地区提高定额调整标准,有的地区在缴费年限挂钩上采取分段计价,有的地区将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比例设定在较低水平,并对高龄群体实施额外增发。 若简单采取“只保留定额调整”,看似能实现“人人同涨”,但会带来三上影响:其一,削弱制度激励。挂钩调整是缴费与待遇衔接的重要政策工具,若完全取消,长期缴费、多缴费的激励将减弱,可能影响参保人缴费积极性,进而影响制度长期平衡。其二,弱化精准保障。高龄等群体医疗、护理诸上支出更高,倾斜调整体现社会保障“托底”与“精准关怀”,取消后可能导致对重点群体保障力度下降。其三,难以兼顾可持续与可接受。单一化定额上调若要显著改善低待遇群体,需更高财政与基金投入;若定额标准较低,则难以回应“向低待遇倾斜”的政策目标,反而可能引发新的分配争议。 对策—— 综合顶层导向与地方实践,未来更可行的路径,是保持“三结合”基本框架稳定的前提下优化内部结构,突出“向低待遇群体倾斜”的政策取向,重点可从三上发力: 一是提高定额调整的基础作用。适度抬升定额部分,有利于增强普惠性,使养老金水平偏低者获得更“看得见”的增量,从机制上提高低待遇群体的相对涨幅。 二是优化挂钩调整的规则设计。坚持“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前提下,可通过完善缴费年限分段计价、合理控制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比例等方式,避免高待遇群体绝对增幅过快,引导增量分配更趋均衡。部分地区已在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比例上采取较低标准,表明了对结构优化的探索。 三是完善倾斜调整的精准度与可操作性。继续对高龄等重点群体给予适当照顾,同时结合地区差异、困难群体识别与服务供给,推动倾斜政策更精准、更透明、更可持续,提升政策公信力与获得感。 与之相配套的,是资金保障能力与统筹层次的支撑。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总体运行保持平稳,基金收支与累计结余为按时足额发放和合理调整提供了基础。同时,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有助于缩小地区差距,增强制度韧性。 前景—— “十五五”时期,养老金调整的主线将更突出公平与兜底,预计政策将呈现“框架稳定、结构优化、重点倾斜”的特征:一上,继续通过制度性安排稳定退休人员预期;另一方面,通过提高基础性、普惠性增量并优化挂钩与倾斜结构,推动资源更多向低待遇群体聚集。此外,规划纲要提出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相关标准上调将直接惠及广大城乡居民参保人,有助于夯实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底座功能。随着制度完善与政策联合推进,养老保障将更好兼顾公平、激励与可持续。
养老金制度调整关系亿万民众切身利益——既要有政策温度——也要有制度安排。在人口结构变化与经济转型的背景下,规划纲要明确的改革方向,反映了社会保障从“广覆盖”向“更精准”推进的趋势。如何在公平与效率、短期改善与长期可持续之间找到平衡,将成为衡量社会保障体系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