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过发布第3号总林长令,把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推上了新高度。这个古老的“活化石”,不仅是吉林森林里的宝贝,更是记录自然变迁和文明发展的宝贵遗产。命令要求各地林长及相关部门必须扛起历史责任,把古树名木保护当作重要工作,采取精准措施守护好这些“绿色文物”。为了确保保护工作真正落实,命令强调要构建权责明晰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依据《吉林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明确每棵古树的管护单位和责任人,形成“棵棵有人管、树树有档案”的局面。同时,将古树名木管理情况纳入林长巡林和督查考核内容。针对现实挑战,命令提出了精准化保护措施。要持续开展资源普查与动态监测,摸清底数;推行编码挂牌管理,实现数字化身份化管理;对濒危衰弱的古树实施抢救复壮工程。在城乡建设中要避让古树,杜绝建设性破坏。还要加大科研与基因资源保存力度,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了解决资金和权责衔接难题,命令鼓励多元化投入和制度创新。各地要把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基础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认捐认养;将古树保护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范畴;探索建立离任交接制度、保险及生态补偿机制。总林长令还要求挖掘古树的历史文化内涵,整理相关史实传说文献;建设公园小区开发主题研学项目;促进资源与生态旅游、自然教育、文化创意等产业深度融合。吉林把古树名木从静态保护对象转化为动态文化载体与生态课堂。通过强化责任、创新机制、科学复壮和文化挖掘等一系列举措体现了保护优先、系统治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守护好每一株古树名木就是守护吉林的历史文脉与生态根基。希望在林长制推动下,吉林大地的这些“绿色寿星”能更加茂盛,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注入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