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行业正式迎来了重大新政,全力给那些企图操纵招标过程、搞串通围标的不法行为说“不”。中新网在北京10月31日这天发布的消息里提到了这件事。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多个部门,在10月30日那天,把一个新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正式给下发了。这个办法专门针对那些底子不清、监管缺位的情况,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怎么管提出了具体的新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李超、新闻发言人谢艺观这两位同志介绍说,咱们国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是连接整个招投标活动的重要一环。目前全国超过11万家这样的机构,从业人员也有超过100万名,对提升招投标效率和专业化水平帮了大忙。但问题是,有些机构为了捞好处,通过做假账、泄露信息、策划围标甚至给评标专家行贿等手段搞违法经营,严重搅乱了行规。 李超还说,针对这种乱象,《办法》搞了三个方面的新规。第一是统一登记,规定所有代理机构必须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上登记基本信息,并对这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第二是规范从业,规定接活儿的机构得有独立的办公场地和设备,至少要有5个符合专业要求的人员,内部管理制度得完善。干活的时候必须按规矩来签合同、收服务费、公开信息并处理异议。第三是配合监管。大家发现代理机构有问题可以向部门反映。各部门也要按职责去查个仔细,重点核对代理机构到底符不符合从业条件、人员是不是专职的、合同有没有落实、标书编得怎么样、保证金怎么收退这9大类事情。 他还特别提到了6个关键环节的问题。比如接活儿的时候不让那些“皮包公司”进来,要求有办公场所和资金技术力量;签合同的时候把项目负责人和收费标准等9个内容写清楚了;收费用的时候不准把评标场所费和专家劳务费算在代理费里头;在受托从业、公示信息、处理投诉这些方面也有具体要求。另外还给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定了性,除了泄露信息和恶意串通这两种以前有的情况外,这次又加了8类比如给回扣、拉帮结派限制投标等情况。 最后他们也说了后续打算,国家发展改革委要跟相关部门一起搞个电子化的监管网络来推进智慧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