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里的“小股东”

01 “小股东”这个说法其实不是《公司法》里的正式概念,只是大家用来形容那些出资少、说话不算数的股东。在现实里,很多公司还在搞“资本多数决”,大股东说什么就是什么,小股东基本就像在看戏。要是大股东把公司的钱当自家钱包用,或者让公司给亲戚朋友做担保,小股东的利益很快就被掏空了。 02 这时候,小股东就很容易被七类伤害伤到。比如大股东直接把公司的钱转走了,买东西也让公司垫资;或者让公司给外面借钱的人做担保,最后借款人还不上钱,公司被查封了;还有就是高价进货、低价卖货,把利润全都装进自己的口袋;再有就是根本不分红,甚至让你倒贴钱;投资的项目也全由大股东决定,你的钱被挪作他用;甚至还有人先假注资再抽走钱;做假账也是常有的事。 03 《公司法》早就给小股东准备了保护措施。比如“揭开面纱”,让大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责;小股东可以找人帮忙投票;对重大决定有意见的可以要求公司买回股份;自己持股超过10%的可以自己开会;持股超过3%的可以提临时议题;自己给自己担保时要回避投票;还可以查账、打官司甚至要求解散公司。 04 要把这些法律条文变成保护自己的武器,得这么做:先把所有账本、决议、合同和钱的流向都留好证据;接着按程序先写信催对方整改;最后可以同时用几种办法施压,比如要求否认公司人格、回购股份或者查账。 05 小股东不用当“沉默的大多数”。《公司法》里的这套制度就是专门给小股东筑的防火墙。从查账到要求解散公司,每一条都不是摆设,关键时刻能帮你止损甚至翻盘。遇到问题别急着忍气吞声,先翻翻法律条文看看——答案就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