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新规:有人有户就有地可落

宅基地一直批不下来,不少村民感到很头疼。有时候,申请材料齐全,条件也都符合,可村委就是不给批地。他们总是一句“没指标”就把人给打发了。难道国家不给农村新建房了吗?当然不是。关键问题在于“有没有地”。国家保护耕地的政策非常严格,不允许私自把农用地改成宅基地。如果本村的宅基地指标已经用完了,那村民再符合条件也没办法建新房子了。 这次新规出台,给农村建房开辟了新道路。为了解决“有户无宅”的难题,《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这个办法给农民吃了颗定心丸。比如第11条规定,在某些地区如果不能保证每一户都有宅基地的话,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确保居民用地。这就意味着村民可以自愿把闲置地、空闲地还有废弃地整合起来变成宅基地,不再非要盯着自家的那一亩三分薄田了。另外第12条还明确了县级农业部门的责任:协调落实建设用地指标,保证“有人有户就有地可落”。 新规已经在试点中探索出了几种可行的方法:一些地方允许村民把闲置老宅退给集体换指标;同一乡镇范围内也可以进行指标流转;有些村镇还通过搬迁把分散的农户集中到新址来解决问题。此外,新规还要求村集体提前预留建设用地指标和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暂时申请不到的人也先纳入排队库等待通知。 关于“谁算村里人”的问题一直以来争议很大。过去大家普遍认为户口在村里才是村集体成员。不过这次草案给出了新答案:只要与集体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就是成员;即便是迁出户口的人也有可能享有宅基地申请权;重建修缮旧房也不再受到户口限制了。 从之前的没地可批到现在的多渠道供地、从户口门槛到资格追溯、新规的组合拳已经打出第一拳了。大家不妨多留意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发布的指标时间表和申请信息。相信随着制度不断完善,“户有所居”的梦想很快就能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