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抽检发现7批次医疗机构制剂不合格 监管部门已启动封存召回并追查全链条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四家法定检验机构同步启动专项抽检行动,对淄博市博山区中医院、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聊城市中医医院、郯城县皮肤病防治站等四家医疗机构配制的医疗机构制剂进行了全面检测。检验结果显示,涉及的七个批次制剂均存质量问题,不符合涉及的标准规定。 此次检验不合格的制剂品种涵盖多个剂型,包括口服胶囊、颗粒剂、合剂以及外用乳膏和洗剂等。其中,淄博市博山区中医院配制的全虫胶囊、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配制的荆防止痒颗粒和消斑玉容颗粒、聊城市中医医院配制的柴胡疏肝合剂、郯城县皮肤病防治站配制的氢化可的松乳膏、炉甘石洗剂和复方尿素乳膏等均在列。经检测,这些制剂的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鉴别和检查两个环节,反映出医疗机构在制剂配制过程中存在的质量控制漏洞。 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经过批准后在本机构内配制、使用的制剂。虽然此类制剂仅限于配制医疗机构内部使用,但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不能因为使用范围受限就降低质量要求。此次大批量检验不合格事件的出现,反映出部分医疗机构在自配制剂的质量管理、原料把控、生产工艺各上存在明显不足。 针对检验发现的问题,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监管部门对所有涉事批次的问题产品实施了查封和扣押,同时向相关医疗机构下达了暂停销售和召回通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问题批次的原料和半成品。此外,监管部门还对涉事医疗机构启动了立案调查程序,深入追溯产品的生产源头和流通链条,全面排查质量问题的根本原因。 为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监管部门明确了后续整改要求。各涉事医疗机构必须立即停用问题批次的原料和半成品,并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全项风险评估,全面评估问题制剂可能对患者造成的健康风险。医疗机构的整改报告需要逐级上报至有关部门,经过严格审核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监管部门要求医疗机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对自配制剂全生命周期的追溯管理,从原料采购、生产配制、质量检验到使用发放的各个环节都要建立完整的记录和追溯体系。 这次专项检验行动的开展,反映了监管部门对医疗机构制剂质量安全的关注。近年来,随着医疗机构制剂使用的增加,其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关注。此次事件也提示,医疗机构制剂虽然不属于社会化生产的药品,但同样需要接受严格的监管和质量把控,不能成为质量监管的"法外之地"。

医疗机构制剂是临床用药的重要补充,质量安全必须严格把关。此次事件为涉事医院敲响警钟,也提醒全国医疗系统:院内制剂监管应与社会化药品同标准、同要求。只有监管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才能筑牢药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