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已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教育安全问题。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长宁县花滩镇中心小学校日前邀请法治副校长肖旭铭进校开展防欺凌专题教育,通过法治力量为学生成长护航。
此次教育活动针对五年级学生群体精心设计。
肖旭铭从学生认知发展规律出发,摒弃传统说教模式,采用通俗化语言解构校园欺凌的核心要素。
他详细梳理了肢体暴力、言语侮辱、关系排斥、财物勒索、网络诽谤等多种欺凌表现形态,明确指出这些行为已超越普通同学矛盾范畴,具有持续性、伤害性和违法性特征。
这一界定有效纠正了部分学生将欺凌行为视为"开玩笑"的错误认知,为识别和预防校园欺凌奠定了认知基础。
校园欺凌问题的产生有其深层次原因。
一方面,处于青春期前阶段的小学高年级学生群体正经历身心快速发展,自我意识增强但自控能力尚不成熟,容易在同伴交往中出现行为失范。
另一方面,部分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对自身行为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缺乏清醒认识。
此外,家庭教育缺位、校园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因素也为欺凌行为提供了滋生空间。
讲座过程中的互动环节充分体现了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生们就"遭遇网络欺凌应如何处置""害怕遭受报复不敢求助"等现实困惑踊跃发言,肖旭铭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逐一解答,强调遭受欺凌后应及时向家长、教师或公安机关报告,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这种双向交流模式不仅解决了学生的具体疑问,更培育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意识。
值得关注的是,该校将此次讲座纳入常态化防欺凌工作体系。
学校方面表示,将建立包括主题班会、宣传教育、家校协同在内的多维度防控机制,定期组织排查研判,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
同时,通过家长课堂、家访等途径,引导家庭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格局。
从教育治理角度观察,法治副校长制度在预防校园欺凌方面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专业法律人士进校园开展针对性教育,既能提升学生法律素养,也能为学校处置相关问题提供专业支持,有助于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校园安全治理从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转变。
当防治校园欺凌从个案处理转向制度性建设,从被动应对升级为主动预防,反映的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正在向精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这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启示我们,唯有将法律刚性约束与教育柔性引导相结合,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欺凌滋生的土壤,让每朵青春之花都能在阳光下安然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