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一起养老金诈骗案件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宣判。
无业男子翟某因隐瞒母亲死讯,骗取养老金16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该案现已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通过官方渠道公布此案,引发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障资金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
案情显示,翟某长期无业,与母亲刘老太共同生活。
2022年4月,刘老太在河北省三河市因病去世并完成火化安葬。
然而,面对失去唯一经济来源的困境,翟某并未依法向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报母亲死亡情况,而是选择隐瞒事实,继续冒领养老金维持生计。
从2022年5月开始,翟某每月持母亲存折到银行支取养老金。
这一违法行为持续至2024年6月,当时因刘老太超过12个月未进行养老金资格认证,社保部门暂停了发放。
街道工作人员多次联系翟某办理资格认证手续,但翟某非但未坦白实情,反而伪造了母亲于2024年8月5日去世及火化等虚假证明材料,企图继续蒙混过关。
东城区社保中心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信息存在明显异常,经深入核查后查实了翟某冒领养老金的违法事实,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5年1月,翟某被抓获归案。
据其供述,两年多时间里骗取的16万余元养老金已全部用于个人日常开销。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达到巨大标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鉴于翟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表示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全部赃款。
承办法官周浩指出,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司法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金的行为,属于诈骗公私财物。
这类犯罪不仅侵犯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公共利益,更严重破坏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公平性与正常秩序。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孙本雄分析认为,此案折射出部分社会群体对社会保障制度存在认知偏差。
养老金本质上是基于代际契约建立的公共资金池,冒领行为直接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对制度公平性造成严重侵蚀。
当前亟需通过多渠道加强普法宣传,帮助公众准确理解社保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边界。
从制度层面看,进一步优化养老金发放的动态认证机制势在必行。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更加完善的数据比对系统,通过民政、公安、医疗等多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对异常情况的实时监测和提前预警,从源头上压缩欺诈违法空间。
同时,要健全社保基金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冒领骗保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社会保障制度以信任为基础、以法治为底线。
个体在困境中寻求出路应当依规依法,任何以隐瞒、伪造方式侵占基金的行为,终将付出法律代价。
以案为鉴,把惩治违法与完善治理同步推进,把宣传教育与技术防控协同落实,才能让每一分钱都用在应享者身上,守住群众最关切的“养老钱”,也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