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门朝向引发的纠纷

杭州临平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桩因入户门朝向引发的纠纷。这个案子起因很简单,就是李某、刘某、张某同住一幢楼。李某和刘某张某是邻居,房子都是小户型。交房时他们的入户门都是向内开启的。为了多弄出几厘米空间来用,设计师建议把这个门给翻过去,改成向外开。结果刘、张两人没管李某的意见,直接动手把这个方案改了。 李某觉得这样改了以后出门就堵住路了,万一撞到自己咋办,于是就把官司打到了法院。法官去现场看了一下,发现两户人家的门隔得特别近,公共过道也就1.2米宽。如果门全都打开了,起码得占掉30厘米,这样一来这条过道就只剩下一条缝了。李某年近七旬,走路本来就慢,要是门口有人聊天啥的,撞到人的风险可就太高了。法官觉得这事儿确实对李某造成了妨碍。 法院给了明确答案:得把入户门恢复原状。因为法律有规定,改门向之前得先过三道关:一是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门开了不能挡住公共交通;二是按《住宅设计规范》,向外开的门不能妨碍别人进出;三是《民法典》要求处理邻里关系得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一句话总结就是:你想改门向得先保证邻居能顺畅进门。 法官提醒准备装修的人注意“五把尺”:看看通道够不够宽,外开门后不能少于1.4米;得看有没有老人小孩通行受阻;得看逃生方向是不是顺畅;老旧小区楼道更窄更要小心;最好事先跟邻居商量好并取得书面同意。“装修自由”并不是说想怎么改就怎么改。如果越界了法院就会让你恢复原状。 最终判决结果是:刘某和张某败诉,必须把入户门改回向内开,费用自己掏。判决已经生效了,两家的大门正等着归位呢。大家装修的时候一定要先问法规再问邻居;留足空间留好证据;能协商解决最好别硬来。一扇门的朝向虽然看着是小事儿,但却能看出邻里之间的分寸和温度。别让追求最大化空间变成了最大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