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创新普法形式:在"植物活化石"苏铁旁开展未成年人生态法治教育

如何让环保法律真正深入人心,特别是培养青少年的生态法治意识,是当前普法工作的重要课题;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此次将法治课堂搬进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是对此课题的创新探索。 作为我国特有的Ⅰ级保护植物,攀枝花苏铁被誉为"植物界的大熊猫"。2.8亿年的演化历史为生态教育提供了鲜活教材。活动中,法官们打破传统说教模式,通过"恐龙时代的幸存者""年年开花的生命奇迹"等比喻,将《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条文转化为孩子们能理解的生命故事。这样的教学方式让"禁止盗挖珍稀植物""严禁破坏生态系统"等规定变得具体可感。 西区法院自2021年起启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升级计划,形成了"课堂+基地+活动"三位一体的普法体系。本次活动中,法官设计了"生态破坏后果推演""保护责任接力"等互动环节,让孩子们在模拟法庭中理解环境违法行为的连锁反应。近三年来,该院开展的32场青少年普法活动参与人数超过5000人次,有关经验已被纳入四川省法院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 将法治教育与自然教育相结合,既弥补了传统普法"重条文轻体验"的不足,又补齐了自然教育"重知识轻规范"的短板。活动现场的"法治画廊"创作环节让孩子们用画笔表达对生态法治的理解,这种参与式学习大幅提升了教育效果。 此次活动还构建了司法、教育、媒体、家庭的多方协同机制。市融媒体中心全程跟拍制作专题节目,家长代表参与活动设计,学校教师配合开展后续延伸教学。这种社会化协作模式不仅扩大了活动影响力,也为构建常态化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提供了实践样本。

法治的种子最好的生长土壤不在冰冷的法条里,而在温暖的自然中。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的这次尝试表明,当我们用心设计教育场景、用情引导学生思考时,法治教育就不再是单向灌输,而成为了双向对话、多维体验。该天的经历已在孩子们心中扎根,这份关于守护的责任感,将伴随他们成长,最终转化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保护生态文明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