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官詹飞飞:以"如我在诉"情怀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问题——不少群众对司法工作仍存在“判决书一出就万事大吉”的直观认知,但在基层治理实践中,单靠一纸裁判并不必然消弭对立情绪。

一些纠纷看似金额不大、事实清楚,却牵连邻里关系、家庭生计与社会评价,一旦处理不当,容易从经济争议演变为长期对抗,甚至引发新的矛盾链条。

对司法机关而言,既要“定分止争”,也要让裁判结论真正落到当事人心里,推动矛盾从根上化解。

原因——基层纠纷往往具有强烈的生活性与情感性。

以农业合作、债务往来等为例,当事人既要算清“账”,也在意“理”与“面子”;既担心现实损失,也顾虑乡里口碑。

另一方面,部分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但对诉讼程序、法律后果的理解仍存在断层,容易把“输赢”放大为“对错”甚至“恩怨”。

加之乡土社会熟人关系密集,单纯以法律语言沟通,可能难以触及真实诉求,导致“案件结了、心结还在”。

影响——推动“案结事了人和”,直接关系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与对法治的信任度。

对当事人而言,纠纷若能在依法基础上以更可接受的方式解决,既减少诉累与成本,也有助于恢复基本社会关系,避免“赢了官司输了关系”。

对基层社会而言,矛盾在源头得到缓释,有利于减少重复信访与衍生纠纷,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对司法机关而言,“小案不小办”不仅是工作方法,更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关乎司法公信力的细微积累。

对策——在依法裁判的底线之上,把“如我在诉”的理念转化为可操作的工作机制与方法路径。

实践中,一些法官在送达、庭审、调解等环节更加注重沟通方式与社会资源协同:遇到乡村合作纠纷,当事人对抗较强、调解一时受阻时,主动走进田间地头了解生产生活背景,寻求村支书等德高望重者共同参与劝解,把法理讲透、把利害说明、把情绪安抚到位,使当事人在可理解、可接受的语境中认识到履行义务与和解止争的现实意义;面对带着孩子参加庭审、情绪紧张的当事人,则通过提供必要便利、营造更温和的沟通环境,促使其从对抗状态转向理性表达;针对多年熟识却因欠条对簿公堂的老年当事人,通过引导回忆过往情谊与现实处境,把“依法”与“尽量修复关系”结合起来,促成履行与和解同步落地。

上述做法的共同点在于:坚持程序规范与实体公正,同时以真诚倾听找到利益诉求与情绪症结的交汇处,寻求情、理、法的最大公约数。

前景——随着社会转型加速与利益格局多元,基层纠纷的类型与复杂度仍将上升,对司法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面向未来,推动实质性化解需要在制度与能力层面协同发力:一是进一步健全多元解纷机制,推动法院与基层组织、行业调解、法律服务力量更顺畅衔接,形成“前端预防—中端疏导—末端裁判”的闭环;二是提升司法人员群众工作能力与释法说理能力,把专业语言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表达,把裁判理由讲清楚、讲到位;三是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减少诉讼成本与程序阻隔,让群众在每一次司法服务中都感受到尊重与关照。

可以预期,在依法治理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的进程中,那些从细处入手、以共情促理解、以规则护公平的探索,将持续为社会稳定与公平正义提供坚实支撑。

法治中国的建设需要制度的完善,更需要每一位司法工作者的坚守与担当。

詹飞飞以"如我在诉"的共情心态,将法律的冷冰冰转化为温暖的人文关怀,在无数个具体案件的处理中,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司法为民。

他的故事启示我们,法律的最终目的不是惩罚,而是化解纠纷、维护和谐。

在新时代的征程中,每一位法律工作者都应当像詹飞飞一样,怀着对法律的信仰、对人民的赤诚,坚定而踏实地走在为民服务的路上,让法治之光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不负期待、不辱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