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社发布了一篇文章,里面说产假和生育假遇到法定假日可以顺延。根据3月9日上海人社的公众号文章,产假、生育假遇到法定假日是可以顺延的。女职工的产假可以从预产期前15天开始,所以可以先休产假,再休60天生育假。生育假通常和产假合并连续使用。上海人社也回答了配偶陪产假的问题。根据规定,配偶陪产假遇到法定假日也可以顺延。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北京市卫健委表示,北京市的延长生育假遇到法定假日是不顺延的。乐山市人社局也说四川省的产假遇到法定假日不另行剔除或顺延。三亚市人社局则表示海南省的产假期间遇到国家法定假日可以顺延。安徽省人社厅回答说安徽省的产假包含休息日但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江苏卫健委指出江苏省的延长产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 所以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规定,大家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