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机关近来通报了多起涉密地图违法案例,重申了地理信息安全管理的底线。地理空间信息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其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通报的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大家意识到目前一些领域和个人在地理信息安全意识与管理上的问题。首先是违规公开售卖涉密地图的情形,王某就是个例子。他通过二手网络平台公开销售标注了秘密和机密字样的六七十年代专业测绘部门印制的地图。这些地图没有经过解密程序,仍处于国家秘密保护状态。王某因为非法持有、买卖国家秘密被追究了法律责任。其次是科研人员私自存留和网络传输涉密地图的情况,李某就是这类例子。他把工作中掌握的涉密地图电子化存储在个人设备中,并多次通过互联网传输。他以为时间久了这些“老地图”会自动脱密,但实际上并没有改变其国家秘密的性质。这些案件再次强调了保密义务不会随着时间而自然解除。国家安全机关和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给大家提出了三个核心准则:获取须合法,警惕须常存;使用须合规,扩散须严禁;保管须严密,责任须到人。 任何人或组织需要使用涉密地图都要经过严格审批程序。我们不要轻信网上流传的所谓“内部地图”或“已解密地图”,购买这些可能会触犯法律红线。 涉密地图只能在特定用途、范围和授权人员内使用,严禁复制、扫描、拍摄行为,也不能通过互联网传递或用于公开场景。 无论纸质还是电子形式的涉密地图都要进行全过程严格管控。使用单位要建立台账并指定专人负责动态跟踪载体流向。 存储环节要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确保物理隔离和技防到位。销毁涉密载体时要依照规定程序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前提,维护国家安全需要每个人都参与进来并时刻绷紧安全保密这根弦。社会各界尤其是接触使用地理信息数据的人员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共同筑牢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的坚固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