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柬执法合作再结硕果 涉罪人员陈志被依法遣返并撤销柬埔寨国籍

问题:柬埔寨皇家政府内政部通报称,柬执法机关在与中方有关部门合作打击跨国犯罪的框架下,近日成功逮捕3名中国籍人员,并已于2026年1月6日依法遣返回中国。

通告列明被遣返人员为陈志(Chen Zhi)、Xu Ji Liang、Shao Ji Hui,并强调该行动是在双方开展数月联合调查与执法合作后完成。

与此同时,柬方还披露,陈志此前所持柬埔寨国籍已于2025年12月依据《柬埔寨国籍法》被正式撤销,撤销程序由国王颁布王令确认。

原因:从通报信息看,此次行动的直接触发因素在于跨境违法犯罪治理的现实需要以及双方执法协作机制的持续推进。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洗钱、非法博彩等跨境犯罪活动呈现链条化、团伙化、隐蔽化特点,往往通过多国落脚、多点分工躲避监管,给受害者权益保护、金融秩序稳定和社会治理带来突出挑战。

各国在打击跨国犯罪方面更加重视证据链整合、人员追逃追赃以及司法协作效率。

在此背景下,依据双边合作与各自法律程序开展联合调查、依法拘捕并遣返相关人员,体现出以法治方式应对跨境犯罪、以合作方式提升治理效能的现实逻辑。

关于国籍撤销安排,柬方明确援引国内法并通过王令程序完成,显示相关处置是在其法定框架内作出。

影响:其一,执法合作的“可执行性”得到进一步检验。

此次行动从联合调查到拘捕遣返的闭环推进,释放出跨国犯罪“无避风港”的明确信号,有助于压缩利用不同法域监管差异进行藏匿、转移资产或重组犯罪网络的空间。

其二,对区域安全与营商环境具有外溢效应。

跨境犯罪往往与地下金融、虚假投资推介等相互勾连,一旦滋生蔓延,不仅损害公众财产安全,也会侵蚀市场秩序与地区形象。

依法处置相关人员并推进协作,有助于维护正常经济社会运行。

其三,凸显国籍、身份与法律责任之间的关系。

现实中,个别人员试图通过更换国籍、获取多重身份等方式规避法律追责,但执法实践表明,国籍身份并非天然“屏障”,关键仍在于证据、管辖与国际协作能否形成合力。

对策:面向下一步跨国犯罪治理,需要在现有协作基础上进一步做深做实。

一是完善线索共享与联合研判机制,围绕资金流、人员流、信息流强化穿透式追踪,提高对跨境犯罪链条的整体识别能力。

二是强化程序衔接与证据协同,提升跨境取证、追赃挽损、资产冻结等关键环节的效率与可操作性,减少司法协作中的时间差与信息差。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合力,对易被犯罪利用的地下钱庄、虚拟资产交易、跨境支付通道、非法网络平台等风险点加大治理力度,推动从“事后打击”向“源头预防”延伸。

四是持续开展公众风险提示与法治宣传,提升社会对跨境诈骗、非法集资等常见套路的识别能力,形成群防群治的治理格局。

前景:随着跨国犯罪网络加速跨域流动、技术手段不断翻新,单一国家“各管一段”的治理方式难以应对复杂态势。

此次柬方通报所体现的联合调查与依法遣返实践,表明在尊重各国法律框架、遵循法定程序前提下,通过务实合作实现追逃追责具有可复制的经验价值。

可以预期,围绕跨境犯罪的打击将更加注重机制化、常态化和精细化:一方面,联合执法行动或将更频密,重点聚焦幕后组织者、资金通道与技术支撑链条;另一方面,相关国家也将更重视制度建设与监管协同,以减少犯罪“套利空间”,提升区域综合治理能力。

此案的顺利解决充分说明,在全球化时代,没有任何人能够通过改变国籍、逃往异国他乡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各国之间的执法合作已成为打击跨国犯罪的有力武器。

柬中两国在此案中展现的务实合作精神,不仅维护了各自的法治秩序,也为维护地区稳定和安全做出了贡献。

面对日益复杂的跨国犯罪挑战,各国应进一步深化合作机制,共同构建更加紧密的执法协作网络,以更有力的行动维护法治秩序和社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