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十大制度成果 整治市场"内卷式"竞争促进高质量发展

问题:一段时间以来,部分行业和平台领域低价倾销、刷单造假、强制“二选一”、利用规则优势挤压中小经营者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企业成本约束与需求波动下,把竞争简化为“拼价格、拼补贴”,导致利润空间收缩、研发投入受挤、产品质量和服务体验下降,进而增加“劣币驱逐良币”的风险。“内卷式”竞争表面是价格战,实质是规则失序与质量约束不足叠加后形成的恶性循环。 原因:从市场层面看,供给扩张较快、同质化竞争突出——部分企业缺乏差异化能力——面对短期业绩压力更容易选择低价策略;从平台生态看,平台规则、流量分配和交易撮合机制会放大商家经营行为,如果边界不清、合规约束不足,容易诱发不正当竞争和虚假交易;从制度环境看,市场退出不畅、失信主体清理不及时,会让“带病经营”“空壳存续”长期占用资源;从监管工具看,新业态新模式迭代快,对反垄断、质量安全等治理提出更高要求,制度供给需要及时跟进市场变化。 影响:恶性竞争短期可能带来价格下降,但长期会推高全社会交易成本与维权成本,损害消费者权益和产业韧性。一上,低价无序竞争迫使企业压缩用工保障和服务投入,影响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权益;另一方面,质量安全风险可能在网售工业产品、新能源产业链等领域外溢,影响产业信誉与国际竞争力。更重要的是,当竞争只剩价格维度,创新投入和标准引领难以形成,产业升级空间被挤压,高质量发展基础将受到冲击。 对策:此次发布的十大制度成果强调系统施策、制度先行,体现从“治标”走向“治本”的治理思路。 一是以法律修订强化底线约束。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更细化商业诋毁等行为认定规则,并将平台经营者强迫平台内经营者低于成本销售、滥用平台规则实施虚假交易等典型恶性竞争行为纳入规制,直指平台生态痛点,为依法治理提供更明确依据。 二是以畅通退出机制提升经营主体质量。《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规范强制注销程序,有序清理失信主体,提升市场退出效率与质量,为“能进能出”的市场机制提供支撑,减少无效竞争和资源空转。 三是以公平竞争审查防止行政性扭曲。《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聚焦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政策高频领域,强调落实审查责任,防止不当政策干预市场公平竞争,为统一大市场建设夯实制度基础。 四是以反垄断合规指引规范平台边界。《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提示新型垄断风险,支持平台企业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推动平台在促进创新与维护公平之间把握边界,避免“规则优势”演变为“竞争壁垒”。 五是以质量与服务标准推动竞争转向。“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制度从产品创新、服务标准化、质量安全责任等压实平台和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投诉申诉处置机制,兼顾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推动行业从“拼低价”转向“拼质量、拼服务”。 六是以标准引领破解重点产业同质化竞争。《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业标准提升行动方案》部署国家标准研制,突出质量安全、能效能耗以及分级分类标准,以“标准门槛+质量约束”引导产能有序释放与技术迭代,治理“新三样”领域可能出现的低水平重复和无序竞争。 七是以制度型开放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关于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与“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公告”强调提升标准一致性、推动国际标准制定、促进认证衔接融合,帮助企业打通内外贸渠道,减少低质竞争,推动竞争优势从国内市场延伸到国际规则层面。 前景:制度的关键在执行。市场监管部门明确将继续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急用先行,推动修改价格法等基础法律,完善规范“内卷式”竞争的法律与政策工具。同时,将强化已出台制度标准的宣贯落实,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可以预期,随着法律规则更清晰、标准体系更完善、平台治理更规范,市场竞争将从短期价格博弈转向长期能力比拼,创新投入、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有望成为新的主赛道。

此次十大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市场监管从“单点打击”继续转向“系统治理”。从事后查处到事前规则预防、从处理个案到完善机制,体现出监管思路的实质性调整。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这套制度安排既回应当下突出问题,也着眼长期发展:一上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另一方面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固的制度支撑。随着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我国市场生态有望进一步改善并实现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