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部长城保护条例明年实施 立法助力古迹保护进入法治新阶段

问题: 长城作为世界文化遗产,长期以来面临保护与利用的双重挑战。

未开发段落游客刻字、攀爬等行为屡禁不止,周边环境破坏与区域性管理割裂问题突出。

尽管2003年北京出台《长城保护管理办法》,2006年国家颁布《长城保护条例》,但地方性法规的缺失仍导致执法依据不足、保护范围模糊等问题。

原因: 北京段长城全长520.77公里,横跨6个区,具有“线路长、价值高、管理难”的特点。

原有管理办法作为政府规章,法律效力有限,难以应对新型破坏行为。

随着公众亲近长城需求增长,传统“堵”式管理已无法平衡保护与开放的关系。

京津冀三地保护标准不一,更凸显跨区域协同立法的紧迫性。

影响: 新《条例》带来三重变革:一是扩大保护范畴,将防御体系相关遗迹及周边山形水系纳入法定保护;二是创新技术监管,通过电子围栏实现非开放区智能预警;三是突破行政壁垒,建立京津冀联合保护机制。

延庆区石峡村支部书记谷文亭表示:“过去靠村民劝阻缺乏说服力,现在有了法律武器,工作更有底气。

” 对策: 《条例》构建“三位一体”保护体系: 1. 责任分层:实行“市—区—乡镇”三级管理,明确属地监管职责; 2. 疏堵结合:在加强未开放段保护的同时,新增10处参观游览区; 3. 科技赋能:运用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管精度。

北京建筑大学教授汤羽扬指出:“细化‘整体保护、分段管理’原则,使520公里长城每段都有明确守护者。

” 前景: 作为全国第6部长城保护地方性法规,北京《条例》的出台具有标杆意义。

其提出的“文化空间”保护理念,或将推动其他省市立法进程。

专家预计,未来五年京津冀将形成统一监测平台,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与乡村振兴的联动效应将进一步释放。

长城的价值不仅在砖石之间,更在其承载的历史记忆与文化空间之中。

地方性法规的施行,体现了以法治思维守护文明根脉的决心。

下一步,只有把制度落实到每一段城墙、每一道山脊、每一次巡护与每一名游客的行为规范中,才能让“最壮美的线条”在岁月风霜中更好延续,也让公众在亲近长城的同时,共同成为长城保护的参与者与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