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的法官助理陈淼璐和王帅在新春佳节期间对大家进行了提示,强调别把AI“整蛊”当成了不侵犯法律的借口。亲朋好友之间的聊天中,可能会有人利用AI技术制作假音祝福,或者把自己的脸换到经典影视片段里去拜年。他们提醒大家,这些行为都可能踩线,侵害民事、行政甚至刑事法律边界。法官助理王帅解释道,《民法典》规定了每个人的肖像权,未经明确同意是不能随意制作、使用或公开他人肖像的。所以,即便只是为了好玩而给亲友做个换脸视频,也要先征求对方的许可,不然就是侵犯了他的人格权。当你把朋友的脸放到一个低俗、不雅或者有误导性的情境中时,容易让人产生负面评价,这样就把名誉权也给侵犯了。如果有人因此遭受伤害,权利人完全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还能索赔精神损害。除了肖像权外,声音权也被法律严格保护。陈淼璐助理表示,《民法典》里声音保护的规则和肖像权保护一样。这意味着自然人的声音权益也被视作一种独立的人格权,受到同等重视。如果没有得到本人的同意就录制、克隆并使用他人声音,尤其是让听众分不清是谁在说话或者把声音和不当言论联系起来时,那就构成了对声音权的侵害。比如你在微信群里模仿同事说话说些不当的话,就算是开玩笑也可能让同事在职场里名声受损。至于那些为了好玩或者吸引流量而编造虚假新闻、冒充官方文件的行为就更严重了。法官提到《治安管理处罚法》里规定了散布谣言或谎报险情、疫情的处罚标准:情节较重的会被拘留5天以上10天以下,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也会被拘留5天以下或者罚款500元以下。要是编造故意传播涉及险情、疫情的虚假信息在网上乱传导致社会秩序大乱,那就构成了《刑法》里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北京一中院的法官们倡议大家过个好年还是要用健康、向上、充满善意和创意的方式表达祝福。虽然现在AI技术很方便好用,但使用时必须有最大的善意和谨慎心确保自己的行为不越界:内容得是健康的,范围得是可控的。要是真的因为这个受了侵权侵害,最好及时收集证据去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