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网友在2月22日于重庆网络问政平台上发了一条贴子,说他在江津区交通运输委这边买到了从江津到成都的汽车票,票价只有3元。但是他去乘车的时候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说这个系统有故障,要求他补交差价。面对这个情况,网友觉得自己支付的钱已经产生了效力,合同也生效了,工作人员不该以系统故障为理由要他补差价,这明显是在侵犯消费者权益。他还提出了要求,希望能够按照原本的订单履行,不要取消订单,让他能够正常上车。针对这个问题,3月9日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委公开回应了此事。据他们核查情况属实,确实是因为江津客运中心线上售票操作系统出现了技术故障,导致票价显示异常,把江津到成都线路的价格标成了3元,而正常票价应该是120元。在发现系统异常后,由于这个差价太大了点,客运中心就和反映者联系过了,商量怎么解决差价的问题。不过在沟通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矛盾。针对这次事件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委也已经给江津客运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批评教育了一遍,并且把售票系统修复好,还建议客运中心给顾客按照订单内容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