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连续通报形成震慑,但酒驾醉驾仍时有发生;云南省纪委监委2月11日、12日、14日连续发布通报,点名曝光9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显示,这些人员酒后驾驶被公安机关查获,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涉嫌或构成危险驾驶罪;部分人员还存在无证驾驶、肇事等情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对已构成犯罪并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同步进行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部分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正在侦查或调查的人员,明确"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等进展,体现纪法衔接、同步发力。
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殊党员,纪律规矩面前没有例外公职人员。云南省纪委监委连续通报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充分表明了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违法行为严惩不贷的决心。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这些案例中汲取教训,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形象,赢得人民信任。唯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才能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