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创新执法方式 柔性监管与企业发展实现双赢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等产业项目加快落地,企业建设周期紧、配套需求多,材料堆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等用地事项增多。

如何在守牢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底线的同时,减少“一刀切”对正常经营的冲击,成为基层自然资源执法面临的现实课题。

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期以执法提质增效为抓手,在坚持依法监管的前提下探索“柔性执法、精准施策”,通过巡查前移、处置分类、裁量规范和教育引导等举措,推动土地资源规范管理与企业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

问题:违法用地易发与企业合规需求并存。

实践中,一些企业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因对土地用途管制、审批流程和临时用地规定理解不足,或为抢工期、降成本而出现未批先用、擅自占地等行为。

此类问题一旦扩散,不仅破坏土地管理秩序,也会给企业自身带来行政、信用与经营风险。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巡查中发现,宣城市某新能源有限公司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设材料堆场,存在未按程序办理用地手续的违法事实。

原因:信息不对称与程序意识不足叠加。

基层执法人员分析认为,部分企业对临时用地边界条件、报批材料、期限管理等要求不够清楚,容易把“临时使用”误当作“可以先用后补”;同时,一些项目配套环节多、施工组织复杂,企业内部合规管理力量不足,也容易造成用地行为与审批流程脱节。

另一方面,违法用地发现不及时、处置不精准,容易诱发“观望效应”,使个别主体抱有侥幸心理。

影响:既关系资源保护底线,也关系营商环境预期。

违法用地若得不到及时制止,可能导致占用集体土地、破坏耕地甚至引发矛盾纠纷,影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空间规划执行。

对企业而言,停工整改、补办手续、潜在处罚等会增加不确定性成本,影响项目节点与资金安排。

更重要的是,市场主体关切的不是“宽或严”本身,而是规则是否明确、尺度是否一致、程序是否可预期。

执法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关键在于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同类同罚。

对策:以“巡查—纠偏—指导—裁量—教育”形成闭环治理。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健全日常土地巡查机制,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排查,强调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在发现上述企业擅自占地后,第一时间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要求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并依法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体现监管的刚性底线,防止违法用地蔓延。

同时,执法不止于“罚”,更注重“治”。

该局摒弃“一罚了之”的简单化路径,对案件开展精准核查,综合违法主体、情节、后果等因素分类制定处置方案。

针对该企业初次违法、无主观恶意且堆场符合临时用地条件的实际,采取书面督促与现场指导相结合方式,指导企业完善临时用地审批材料、规范办理相关手续。

企业在完成整改后,于2025年9月顺利取得临时用地批准批复,用地行为实现合法合规,最大限度降低执法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在行政裁量方面,该局依据2025年6月1日起实施的《安徽省自然资源系统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对已按期完成整改并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形,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与此同时,坚持罚教结合,对企业相关负责人开展专项法治教育,明确合法用地标准和要求,推动企业将合规管理前置到项目谋划与施工组织全过程,减少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前景:以制度化“包容审慎”提升治理效能与发展质量。

业内人士认为,土地执法的现代化方向,是在法治框架内实现精准治理:对触碰底线的行为坚决查处,对程序瑕疵但可纠偏、可规范的情形强化指导和修复机制,使市场主体在规则清晰中形成稳定预期。

下一步,宣州区可在现有实践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临时用地政策宣传与申报指引,推动“事前告知、事中服务、事后回访”常态化;同时加强部门协同与数字化巡查手段应用,提高发现问题和依法处置的效率,持续提升土地要素保障水平,为产业项目规范落地提供更加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宣州区的探索实践表明,现代行政执法不应是冷冰冰的"罚单",而应是规范与服务的有机统一。

在严守耕地红线的前提下,通过制度创新将执法资源向事前预防、事中服务倾斜,既体现法治威严,又彰显治理温度,这正是新时代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诠释。

随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深入人心,此类创新实践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制度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