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战线"扫黑先锋"叶云龙:铁面办案显担当 司法温情暖民心

问题:扫黑除恶进入常态化后,涉黑涉恶犯罪更隐蔽、更对抗,组织层级更“松”、行为方式更“散”、利益链条更“长”;一些案件跨区域、跨时间,涉案人员相互串联、口径一致,证据固定难度加大;同时,基层司法资源相对有限,如何程序规范与打击质效之间取得平衡,对办案能力与治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 原因:一上,黑恶势力向部分行业领域渗透、以“合法外衣”掩饰违法犯罪的情况仍然存,关键证据往往分散在合同票据、资金流转、医疗鉴定等细节之中,任何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影响定性量刑。另一上,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不断提高,办案既要“准”,也要“讲得清、做得实”,既需要过硬的业务能力,也需要把人民立场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 影响:在最高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彰通报中,叶云龙作为广东6名受表彰个人之一,反映了基层检察机关以高质效办案维护法治权威的实践探索。工作中,他长期扎根一线,把规范化、精细化落实到办案各环节:刚入职从事监所检察时,面对多项业务规则和大量规范文件,他用近半年时间逐条梳理适用依据,标注废止与冲突条款,整理成便于随身查阅的“案头工具书”,直到权威汇编出版后才更新替换。这份对规范的敬畏和对细节的较真,为之后办理复杂案件打下基础。 在一起司法人员徇私舞弊、违规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中,嫌疑人抵触情绪强、取证推进困难。叶云龙从两份体检材料印章的细微差别入手,通过现场比对核验锁定疑点,推动案件在关键环节实现突破。实践也说明,涉“权”案件的成败,往往取决于证据链能否严密闭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一宗跨区域、时间跨度长、关系网络复杂的涉黑案件被挂牌督办。面对体量庞大的案卷材料和多名成员拒不供述的局面,叶云龙与专案人员从证据缺口倒推侦查方向,围绕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特征等关键要件补强证据体系,推动案件依法认定并提起公诉。该案也从侧面表明:准确把握“黑”与“恶”的边界,既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也要强化体系化审查和穿透式研判。 对策:常态化扫黑除恶要形成长效,关键在于把个案办理的“硬功夫”转化为制度化、可复制的治理能力。一是以规范促质效,强化证据标准、程序意识和权利保障,推动从“凭经验办案”向“按规则办案”转变。二是以协同增合力,完善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及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互通和线索移送机制,提高对行业领域黑恶问题的发现、核查与处置效率。三是以民生为牵引,把群众感受纳入办案评估,做到既惩治犯罪,也修复社会关系。叶云龙在工作中遇到群众求助时,曾多方联络寻找失联刑满释放人员,协调落实救助帮扶,推动司法办案与社会救助衔接联动,体现检察履职在社会治理中的延伸价值。 前景:随着法治中国建设不断推进,扫黑除恶将更加注重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基层检察机关既要提升大数据研判、资金链审查、行业监管漏洞分析等能力,也要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把严格依法、公正司法落实到每一次证据审查、每一次出庭举证、每一份监督意见之中。以专业能力守住底线,以人民立场传递温度,才能让常态化扫黑除恶更稳、更准、更可持续。

法治建设的基础在基层,司法公正的实现靠队伍。叶云龙的成长轨迹,反映了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成效与方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离不开千千万万扎根一线、默默奉献的司法工作者。他们以专业能力守护公平正义,以为民情怀回应群众关切,在平凡岗位上写下不平凡的法治篇章。这种把严格执法与柔性司法有机结合的实践探索,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有益经验,也为广大政法干警提供了可学可鉴的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