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一家房地产公司跟商业管理公司用“售后返租”的方式给一百多户业主卖了个商业中心的商铺,还保证业主能拿固定收益。刚开始合同挺好执行的,业主也拿到了回报。可是后来经济环境变了,商业中心的客人少了,商户也都走了,两家公司就开始亏损了。到了2018年,这两家公司就开始欠业主的钱了。经过法院调解后,还有220万元没还上。这件事挺麻烦的:一方面,业主大多是中老年人,把养老的钱都投进去了,现在拿不到钱,生活压力很大;另一方面,这两家公司因为经营不好,资产都空着,快倒闭了。要是直接查封拍卖这些资产,虽然能收回一点钱,但公司就彻底关门了,那个商业中心可能就变成这个区域的负担了。 这种纠纷不仅仅是欠钱的问题,其实是经营模式跟市场变化打架。以前的“售后返租”模式没考虑到长期的风险,也没有动态调整的机制。商业中心的业态也过时了,跟不上消费升级。再加上企业陷入困境后没能力转型和融资。只盯着还钱容易陷入恶性循环:执行→破产→资产贬值。法院觉得光靠强制措施解决不了问题,反而浪费资源。 处理方式也会影响大家对法治环境的看法。如果处理不好,业主对投资安全就会没信心,企业也不相信司法保护了。这个案件如果只是把资产处理掉了结案件程序,商业体就空着不用了,业主的利益也会受损很多。当地政府也会面临就业减少、税收流失的问题。所以找到一个既能保护权益又能盘活资源的办法很重要。 面对这种情况,当地法院没有死板地只用传统办法而是发挥了司法能动性。他们去调研这个项目的优势和潜力,找有经验的投资方沟通搭建了一个协商平台。最后定下来一个“执行和解+整体租赁”的方案:业主同意便宜点租给投资方统一运营;公司把一部分资产租出去收租金先还债;投资方投钱改造商业中心搞成社区型综合体。 这个案子解决了矛盾也给别的类似问题提供了参考路子说明司法机关要考虑社会效果跟法律效果的统一这样才能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现在国家一直在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打造好的营商环境。司法机关在办案的同时也要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民生权益。这个案子就说明了司法工作要树立“每个案子都是营商环境”的意识用灵活的政策和市场机制推动大家一起治理问题。 法治既是市场的内在要求也是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从单纯办案到系统解决问题从强制执到善意执这体现了理念的变化跟创新说明优化营商环境不是口号而是体现在每个具体案件的处理中蕴含在每一次努力里当裁判既能定分止争又能赋能发展法治才能真正成为大家信心的源泉经济发展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