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日,一项重要法规落地了,那就是《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其他部门搞了这个规定,主要就是为了给用AI技术搞出来的东西加上显眼的标签。这规定强制要求,不管是在图片里还是文章里,只要是机器生出来的内容,特别是用来卖钱的,都必须清清楚楚地写出来是AI的功劳。这样做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防止消费者被骗。 最近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的游云庭和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的赵良善都出来说话了。游律师说,在网上卖东西的时候,要是不给做个显眼的标识,不光是违反了新法规,还可能直接触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构成欺诈。赵律师也提了具体要求:得用“显式”和“隐式”两种办法一起上。“显式”就是要把话说在前头,在销售页面这种显眼的地方让人一眼就看见;“隐式”就是在文件背后的元数据或者水印里藏上信息。这两个方式缺一不可,光在版本馆后端登记个信息是不够的。 为什么要这么折腾?这事儿关系到挺多层面。首先是法律和监管的风险。出版社和电商平台要是没把这事当回事儿,主管部门查出来肯定得挨罚。其次是对整个市场信任的打击。如果老是糊弄消费者,大家慢慢就不信这个行业了,最后可能变成那种劣质的东西把好的东西挤出去的情况。再就是版权的麻烦事。要是没有清晰的标识,想查清楚这东西到底是谁生的、归谁所有就特别费劲,以后扯皮的时候就不好办了。 前面的日子里也发生了不少类似的事儿。有人买了《人像摄影口袋书》,发现里面的人脸都糊了、肢体也不对劲,一看就是AI画的,结果买的时候根本没人告诉他这回事儿。还有那本叫《蜉蝣解语》的绘本,虽然在版本馆登记的时候提了一句用了AI工具帮忙创作,但在电商平台上卖的时候根本没写这档子事。 华东师范大学之前发的一份调研报告里也说了这档子事。报告里讲,AIGC技术已经渗透到出版业的好几个环节了,帮出版社省了不少钱、做决策也更准了。不过大家的看法挺不一样,有的挺支持的。可报告也指出了几个大问题:版权到底归谁?质量稳不稳?还有就是明不明白地告诉大家这些东西是机器弄出来的? 所以说这事儿得靠大家一起努力才行。出版机构和平台企业得把这些规范真正放进生产流程里去执行起来。监管部门也得盯着点情况变化,把细则搞得更细一些。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把规矩立住了、把执行力提上来,AI技术才能在出版领域走得稳当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