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女子利用婚姻诈骗获刑五年 法院终审认定其伪造证件骗取12名男子钱财

近期,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终审裁判结果:被告人张某因重婚、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5万元,责令退赔相关损失。

法院指出,其隐瞒婚姻状况、伪造证件、虚构事实索要费用等行为,属于借婚恋之名实施诈骗,依法应予惩处。

问题:从“婚姻承诺”到“利益套取”的链条化作案。

经查,1977年出生的张某曾在2000年、2002年登记结婚后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又先后与多名男子登记结婚并离婚。

2022年,张某再次以“单身”身份与他人交往,期间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伪造结婚证件,并以“怀孕”“母亲重病”等理由向被害人索取钱款,骗得黄某10.9万元;随后又以“恋爱交往”为由骗取吴某2万余元。

2024年6月,张某被依法抓获。

案件反映出,部分不法分子将婚恋关系包装为“稳定承诺”,通过证件造假与情感操控叠加实施财产侵害,手法具有隐蔽性与连续性。

原因:法律意识淡薄与婚恋信息不对称交织。

其一,作案人利用部分群体对婚姻稳定性的强烈期待,制造“尽快结婚”“共同承担家庭变故”等情境,以时间压力降低对方核验意愿。

其二,婚恋交往中信息不对称仍然突出,个别受害人对身份核验、婚姻状况查询、资金往来留痕等风险环节警惕不足,给了不法分子“以情感为掩护、以证件为背书”的操作空间。

其三,证件造假与虚构事实成本相对较低,一旦缺少及时识别和社会提醒,易形成“重复作案—快速获利—换人再骗”的循环。

影响:不仅侵害财产权益,更扰乱婚姻登记秩序与社会诚信。

此类案件直接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同时对正常婚恋秩序、婚姻登记管理及社会信任体系产生负面影响。

法院在裁判中明确,隐瞒婚姻状况、伪造结婚证并以此为凭借索财,已超出一般情感纠纷范畴,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行为。

通过终审维持原判,释放出对重婚与婚恋诈骗“零容忍”的鲜明司法信号。

对策:依法惩治与源头预防并重。

司法层面,应持续加强对重婚、诈骗等婚恋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追缴违法所得、强化退赔执行,切实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治理层面,可进一步完善婚恋服务市场监管与信用约束,推动婚恋中介、线上平台落实实名核验、风险提示和异常行为识别机制,压缩造假与反复作案空间。

公众层面,倡导理性婚恋观和风险防范意识:涉及婚姻登记、财产转移、重大疾病等关键信息,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大额借款或“应急费用”应坚持书面凭证与转账留痕,避免在情绪裹挟下作出不可逆决定。

前景:以典型案例促法治宣传,推动形成“可核验、可追溯、可预警”的防线。

随着司法公开与普法力度加大,婚恋诈骗的社会识别度有望提升。

下一步,应在持续依法打击的同时,强化跨部门信息协同与社会宣传教育,推动形成登记管理更规范、平台治理更精细、公众防范更自觉的综合治理格局,让婚恋回归诚信与法治轨道。

婚姻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婚姻登记制度承载着法律的庄严与家庭的信任。

本案警示人们,在婚恋交往中应保持理性审慎,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同时也呼吁相关部门持续完善婚姻登记信息共享机制,让法律的阳光照进每一个角落,守护好人民群众对美好婚姻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