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跨界水域禁捕治理易出现“空档” 长江“十年禁渔”进入常态化监管阶段后,跨区域水域点多线长、支流密布,违法捕捞又具有流动性和隐蔽性,容易利用行政边界“打时间差”“钻空子”。湖北,宜昌、荆门、荆州、恩施四市州相邻相接,长江岸线总长753公里,占全省三分之二以上,江湖与支流纵横,渔船渔民历史基础较厚。禁捕之后,监管任务更重、执法压力更大。如何消除边界执法断点、提升联动处置效率,成为巩固禁捕成效的关键。 原因——岸线长、支流密、要素多叠加治理复杂性 一是水域网络复杂。长江干流贯穿,清江、沮漳河、松滋河等支流交织,部分水域与湖泊、库区相连,管理对象分散,单一地区“各管一段”难以对违法行为形成有效合围。 二是监管对象多元。退捕转产后,仍需防止非法捕捞反弹,同时还要兼顾水上安全、生态保护和涉渔矛盾化解,执法离不开多部门协同与跨区域配合。 三是执法资源不均。基层力量紧张,装备标准不一,数据系统互联互通不足,导致线索流转慢、取证协作难、联合行动组织成本高,影响执法震慑。 影响——协同治理将提升禁捕成效与生态修复质量 四市州此次签署《长江禁捕跨界水域协同执法合作协议》,标志着跨界治理从“临时协作”转向“机制联动”。协议聚焦联席会商、信息共享、联合巡查、应急协同等环节,将在长江及清江、沮漳河等干支流水域织密监管网络,有助于减少监管盲区、压缩违法空间,推动形成“发现更及时、处置更快速、震慑更有力”的治理格局。 从更长周期看,禁捕的核心目标在于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修复水域生态系统。跨界协同一旦常态化,将为鱼类洄游通道保护、珍稀物种栖息地修复和水域生态监测提供更稳定的执法支撑,也将为地方绿色发展带来更直接的生态效益。 对策——以数据联通、行动同频、应急互援推进机制落地 按照协议安排,四地将从三上推动协同执法落到实处。 其一,打通信息链条,建设共享数据库。渔政、公安、水利等部门将推动航拍巡查、船舶识别、疑似电捕鱼报警等信息共享,建立跨区域线索同步机制,提高发现与处置效率,压缩违法人员“跨界躲避”空间。 其二,统一巡查节奏,提升联合打击效能。通过统一编队、统一时段组织巡查执法,推动巡查路线由“分段管理”向“串联成线”转变,并探索错位巡查、夜间交叉检查等方式,提升行动的覆盖密度和不确定性,让违法行为难以找到“空档期”。 其三,完善应急联动,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建立跨区域快速响应机制,一地发现险情或重大线索,可实现跨区增援与协同处置,推动风险就地快速化解,兼顾禁捕执法与水上安全。 值得关注的是,在四市州签约前,荆门、荆州已就长湖水域禁捕执法协作共管达成协议。长湖是湖北第三大湖泊、国家级鲌类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地位突出,且水域跨区域分布明显。双方明确联合巡查、联合取证、联合惩处等举措,强化“跨区域违法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联动约束,为湖泊型水域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协作样本。 前景——以制度固化协同,以共治提升治理韧性 从签约到见效,还需要在制度建设上持续推进。业内人士指出,跨部门数据接口标准、执法终端兼容性、基层力量配备等问题,仍需在实践中逐步破解。下一步,应将联席会商、联合行动由“活动式”向“常态化”转变,通过更高频次会商、更清晰的联动流程和更稳定保障机制,把协作从“有动作”变成“见成效、可持续”。 随着长江大保护推进,涉及的协同经验也有望向汉江、清江等重点流域延伸,形成更大范围的水域治理合力。通过区域联动、部门协同、科技赋能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禁捕治理将从“控得住”继续走向“管得好”,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夯实生态基础。
守护一江碧水——考验的不只是单点执法力度——更是跨区域协同治理能力和制度执行的韧性。把“边界”变成“前哨”,把“分段”变成“联动”,才能让十年禁渔的成效经得起时间检验。面向未来,只有以更严密的机制、更稳定的投入和更广泛的共治合力,才能让长江、清江以及更多支流水域持续恢复生机,为高质量发展打牢生态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