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请柬被疑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

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的谢永江教授给出了专业意见。天津的市民刘女士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电子请柬因为给用户的社交行为数据加上了“访客追踪”功能,在网上引发了不小的争议,甚至被怀疑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 随着生活数字化的深入,这种精美的电子请柬成了很多新人庆祝喜事的首选。但这个原本传递祝福的载体,最近因为一个新服务惹上了麻烦。好几家知名平台把“看清楚谁点开了请柬,谁又把它转发了”这一项,设置成了付费会员才有的特权。意思就是说,只要花钱办了会员,制作者就能随时知道有谁浏览过请柬、看了多久、甚至怎么传播出去的。这个功能刚露出来,就在网上炸开了锅。好多网友都吐槽觉得“心里发慌”或者“挺尴尬”。有用户就说,本来只是出于礼貌或者好奇点开了好久没联系的人的请柬,也没打算真去参加,但自己的点开记录在对方后台都能看得一清二楚,无形中给大家添了不少社交压力。还有人直截了当地指出,平台其实是在把用户的隐私当成商品来卖。以前那种“假装不知道”的社交缓冲地带,在数据追踪面前已经不存在了。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平台在获取用户授权的问题上做得并不严谨。客服解释说查看访客信息有个前提:访客得先同意授权提供微信头像和昵称。如果第一次点开链接时点了同意,以后再点开同一个平台发的别的作品就不用再问了。也就是所谓的“一次授权,长期有效”。可这种模式受到了用户和专家的双重质疑。刘女士就说她第一次授权时只针对当时那个请柬,根本没想到以后的所有链接都要被覆盖。谢永江教授指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有明确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得取得人家的充分知情同意。不能因为人家不同意处理个人信息就不给服务。 谢永江分析觉得这种“一次授权就管所有”的做法很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特别是当后续有不同场景或者不同的人制作请柬时,如果不再次告知并取得同意的话。大家打开请柬主要是为了知道活动信息,平台却把访问轨迹收起来当付费项目卖给制作者,这跟原来收集信息的初衷完全不一样了,涉嫌把个人信息当赚钱工具,侵害了用户权益。 平台这样做也有商业上的考虑。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下搞增值服务是找增长点的常见手段。不过当服务直接指向用户的社交行为数据时,商业创新和法律合规之间的平衡就变得很重要了。 记者实测也发现有些用户说打开链接没见到明确的授权提示,平台说是因为之前已经同意了。这种“悄悄收集”数据的方式让用户更难控制和感知了。 电子请柬本来是技术让生活变好的体现。但如果“方便”变成了“偷偷看别人”,真诚的祝福变成了可以查的图表,初衷可能就变味了。这次争议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数字经济下个人信息保护的难处。法律已经立了规矩——“告知-知情-同意”的原则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基石,企业不能越过红线。 企业创新没错但得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平衡利益关键在于规则透明、选择权可控还要敬畏法律。只有这样技术才能真正服务人际关系而不是筑起信任高墙。要保护个人信息还得靠监管、企业自觉和公众意识一起努力才能营造一个好的数字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