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标志着我国对跨境资产证券化业务监管框架继续完善。该监管文件的出台,为规范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行为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依据。 根据该指引,凡涉及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业务,实际控制基础资产的境内主体开展有关业务前,必须向证监会履行备案程序。备案材料涵盖备案报告、境外全套发行资料等文件,需完整披露境内备案主体信息、基础资产详细情况以及代币发行的具体方案。 此次监管新规的推出具有深刻的现实背景。近年来,随着金融创新不断深化,部分市场主体尝试将境内资产通过境外平台进行证券化,并以代币形式发行。这类跨境金融活动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资金流动,若缺乏有效监管,容易引发资产流失、信息不对称、投资者权益受损等风险。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市场波动加剧的背景下,跨境资产证券化的风险传导机制更加复杂,亟需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 指引特别强调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要求。境内备案主体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参与业务的中介机构,均需对所提交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监管部门明确,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行为都将受到法律追究。这一规定说明了监管层对市场诚信建设的重视,也为投资者保护筑起了制度防线。 从监管逻辑来看,备案制度的建立并非简单的行政审批,而是一种事前监管与持续监督相结合的制度安排。通过要求境内主体在业务开展前进行备案,监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跨境资产证券化的整体情况,评估潜在风险,必要时采取预防性措施。同时,完整的备案材料也为后续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溯提供了依据。 业内专家认为,这一监管指引的出台,有助于在鼓励金融创新与防范系统性风险之间寻求平衡。一上,明确的监管规则为合规经营的市场主体提供了清晰的行为边界,有利于促进跨境资产证券化业务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严格的备案要求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有效遏制违规操作和监管套利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从国际经验看,主要经济体对跨境资产证券化业务普遍实施较为严格的监管。我国此次出台的监管指引,既借鉴了国际通行做法,又结合了本国金融市场实际情况,体现了监管制度的适应性和前瞻性。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跨境金融监管体系,对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有一点是,该指引实施将对相关市场主体产生直接影响。境内企业在考虑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时,需要充分评估合规成本和监管要求,审慎制定业务方案。中介机构也应当加强尽职调查,确保为客户提供的服务符合监管规定。市场各方需要认识到,合规经营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础。
在跨境资本流动日益复杂的背景下,规范先行是防控风险的关键;以备案和责任约束为核心的监管安排,有助于将新兴金融业务纳入合规框架,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同时促进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为市场稳健运行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