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乌翠区人民法院联合起来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那天,为了让大家在消费的时候更有底气,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乌翠区人民法院联合起来,跑到基层去给大伙儿普法。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的庭长侯宇,还有乌马河人民法庭的庭长许莹带着全庭干警,直接去了景区、商户还有社区。黑龙江日报上有报道说,大伙儿现场挂了横幅,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些法律的小册子发给大家看。 干警们还用实际例子给大家解释了买东西、网购、旅游还有一些针对老年人的消费陷阱该怎么防着点。侯宇和许莹还专门教大家怎么打官司维权,让大家记得把小票、聊天记录、支付凭证这些关键的证据留着。这次活动一共发了300多份资料,解答了20多人的问题,光听的人就有150多个。 除了传统的宣传方式,他们还在现场推广了“龙法和”云法庭的线上服务。许莹和同事手把手教群众怎么用手机或者电脑在网上立案、调解甚至开庭。这样一来,大家伙儿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纠纷,不用专门跑法院了。 这事儿不仅拉近了法院和老百姓的距离,让大家知道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还是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好例子。黑龙江这边的张郑说,法庭会继续坚持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多到群众中间去搞活动;也会帮着解决矛盾纠纷,给辖区里的平安和法治建设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