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花溪区有一家舞蹈工作室,陈女士把5111元付给了这家工作室,买下了一份会员协议。协议规定,训练期到2025年6月结束,接着还有“免费复训”时间一直到2026年8月。这事儿一开始没什么问题。 可是,2025年12月,陈女士被医生诊断出慢性扁桃体炎,建议她别剧烈运动了。于是她给工作室打电话,想把没消费的3700元钱要回来。没想到工作室那边坚持不退费。他们说合同里写了“免费赠课不予退款”,而且消费者也签了名盖了章。 这种情况其实挺常见的。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刘峥律师分析说,这笔钱能不能退得从法律上看。首先那个“不退费”的条款不一定管用。根据《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不能随便用格式条款来剥夺消费者的权利或者减轻自己的责任。 再一个就是陈女士有没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刘峥律师提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里面说非长期的预付合同,消费者可以随时解约。因为这类合同比较依赖个人参与和身体状况。 现在的麻烦在于“免费赠课”该怎么算。刘峥律师觉得这其实就是商家的营销策略。赠送课程的价值已经算在总费用里了。所以算退款的时候,得把已经用掉的课都按原价算进去。 他还提醒说这里的原价必须是真实合理的。如果消费者觉得价格虚高有权要求证明。要是证明不了就按市场价或者消费者认可的折扣价来算。 刘峥还提到一个情况:如果合同里写了健康原因可以延期培训,消费者应该先试试这个办法。要是延期还是不行再考虑解约。 这次纠纷不是个例,它反映了预付消费中很多问题:格式条款合规不?宣传是真的吗?中途解约怎么算? 大家以后签合同得仔细看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概不退费”这种说法要多留个心眼。商家也要规矩点,别把营销当合同内容写进去。 遇到麻烦协商不了就找消费者协会或者走法律程序解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