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呈现 近日,一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引发关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的案件显示,被告陈某作为某摄影公司法人,以“互免约拍”为名,未取得监护人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将拍摄的女童照片和视频发布至网络社交群,并配以“白丝”“裸足”等带有暗示性的文字,用于吸引买家并牟利。经查,陈某通过上述方式累计获利一万余元。 原因剖析 该案反映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仍存在多重风险。一是个别从业人员借职业便利打擦边球,以“互免”掩盖商业目的,逃避监管。二是部分平台内容审核与处置不够及时,未能有效拦截、下架违规信息。三是一些家长对儿童肖像权与影像传播风险认识不足,轻信所谓“互惠合作”,给不法行为留下空间。 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指出,陈某的行为直接侵害未成年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并以违背公序良俗的方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此类案件具有明显的负面示范效应,可能诱发更多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侵权。在互联网深度融入生活的当下,其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与价值观的潜在影响不容忽视。 司法应对 法院作出三项判决:责令陈某永久删除全部侵权存储内容;在国家级媒体平台公开赔礼道歉;有关赔偿款专项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公益事业。判决表达出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从严处理的明确信号,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参考的裁判路径。作为上海首例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本案具有一定示范意义。 系统对策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需要多方协同、共同发力。司法机关可持续加大惩治力度,更完善相关司法规则与适用指引;网络平台应强化审核与巡查,健全快速处置和追溯机制;家庭与学校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及监护人的安全教育与风险提示;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监督,形成更有效的保护网络。同时,还应推动相关立法与配套制度完善,从源头压缩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灰黑产业链空间。 前景展望 随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陆续实施,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治框架正在进一步健全。本案判决表明,司法实践在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上持续深化。下一步,可通过典型案例的示范与制度联动,推动形成更广泛的社会共治格局。
守护未成年人,就是守护社会的未来。对借助网络传播并“变现”未成年人影像、以低俗方式牟利的行为,必须依法严惩,并与综合治理、源头预防同步推进。让每一次授权都得到尊重,让每一份童真影像不被消费、不被交易,既需要司法坚决出手,也需要平台尽责、行业自律与家庭警惕形成合力,共同营造清朗、安全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