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131种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体系 推进医保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创新

【问题】 近年来,随着医药技术快速发展,创新药和特效药不断涌现,但高昂价格和医疗机构配备不足导致患者面临“买不到、用不起”困境。

部分谈判药品虽纳入医保目录,却因医院药占比考核、库存压力等因素难以落地,患者被迫自费购药,加重经济负担。

【原因】 河北省医保局此次扩容“双通道”目录,直接回应上述矛盾。

所谓“双通道”,即允许患者通过定点医院和药店两种途径购买医保谈判药品,并享受同等报销待遇。

此次新增的131种药品中,112种为国家医保谈判品种,包括全氟己基辛烷滴眼液等临床急需药物;19种为商业健康保险覆盖的创新药,如治疗罕见病的盐酸沙丙蝶呤片。

政策设计既衔接国家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又结合地方实际需求,形成多层次保障。

【影响】 政策实施后,患者购药选择权显著扩大。

以肿瘤靶向药为例,此前部分医院因成本控制仅配备少数品种,患者需辗转多地购药。

如今“双通道”药店将作为补充供应点,且药品价格与医院完全一致,避免市场差价导致的医保基金浪费。

据测算,新政策可惠及全省超10万需长期用药的慢性病和重症患者,年均减轻医疗负担约3亿元。

【对策】 为确保政策落地,河北将建立“三统一”监管机制:统一药品目录、统一支付标准、统一信息系统。

医保部门将对定点药店实行“一药一码”追溯管理,杜绝骗保行为;同时要求药店配备专业药师,提供用药指导。

对于医疗机构,则通过调整药占比考核指标,激励其优先采购谈判药品。

【前景】 业内专家指出,河北此次政策升级释放出医保改革深化信号。

未来“双通道”或从单一药品供应向“诊疗-药品-支付”一体化服务转型,结合分级诊疗制度,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国家医保局2024年工作要点已明确将扩大“双通道”覆盖范围,河北的先行经验有望为全国提供参考。

药品可及性既是民生温度,也是治理能力的体现。

把新增谈判药品与创新药纳入“双通道”,不仅是渠道的扩展,更是以制度安排提升保障的连续性与公平性。

关键在于把便民与规范同步推进,让政策红利在可监管、可持续的轨道上转化为群众看病用药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