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演员遭遇深度伪造技术侵权 专家呼吁加快AI应用立法进程

2月26日,知名演员王劲松通过社交平台发布声明,称其肖像及声音遭不法分子利用深度伪造技术盗用,制作虚假视频推广所谓"财富平台"。据了解,涉事视频素材源自王劲松2020年参演电视剧《冰雨火》期间录制的禁毒公益宣传片,不法分子通过技术手段篡改了原视频的台词与口型,使其看似在推介包含"CRC""RWA"等概念的理财项目。 王劲松在声明中表示,此次伪造视频的技术水平远超以往,声音、口型高度逼真,连其家人初看时都难辨真伪。他已向对应的平台提交投诉并提供证据材料,涉事视频虽已被下架,但制作者身份尚未查明,也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记者调查发现,王劲松并非个案。近年来,李连杰、姚明、于和伟等多位公众人物均遭遇类似侵权。演员靳东此前也曾多次遭遇肖像盗用,甚至有不法分子利用伪造视频冒充其本人,诱骗一名六旬老人贷款200万元,所幸被警方及时制止。靳东虽通过法律途径获得45万元赔偿,但侵权方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 业内人士透露,当前市场上提供深度伪造服务的商家并不鲜见,在部分电商平台即可找到相关业务,报价从每分钟130元至400元不等。这些服务不仅能篡改视频内容,还能隐藏生成标识,规避平台审核。尽管部分平台已建立名人肖像保护库,但技术识别能力仍存在明显盲区,难以有效拦截所有伪造内容。 法律专家指出,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肖像、声音进行商业宣传的行为,已构成对肖像权、姓名权的侵犯。若将伪造内容用于诈骗等违法活动,则可能触犯刑法相关条款。提供技术工具的平台若未履行审核义务,也需承担连带责任。然而,当前深度伪造技术发展迅速,相关法律规范尚不完善,侵权成本偏低,即便内容被删除,追溯责任主体仍面临诸多困难。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深度伪造技术的滥用已从单纯的肖像侵权演变为潜在的社会安全隐患。中老年群体对新技术认知有限,更易成为此类诈骗的受害者。他建议,应尽快完善相关立法,明确技术提供方、平台方及使用者的法律责任边界,提高违法成本,同时加强技术监管手段,建立跨平台协同治理机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已注意到深度伪造技术带来的风险挑战,正在研究制定针对性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内容溯源、实名认证等技术标准,强化平台主体责任。部分互联网企业也在探索通过数字水印、区块链存证等技术手段,提升伪造内容的识别与追溯能力。

深度伪造技术带来的挑战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对治理能力的考验。只有让侵权行为付出代价、让伪造内容难以传播,才能维护网络空间的真实性。面对新技术发展,需要法律规范、平台监管、技术防范和公众教育多管齐下,共同守护网络安全和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