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状况不当得利,彩礼和诚信的看法给弄得更清楚了

嘿,最近听说了一个挺有意思的案子,是关于彩礼的纠纷。这个事儿的经过有点特别,把咱们对彩礼和诚信的看法给弄得更清楚了。事情是这样的,2020年10月,一个来自贵州的叫彭某某的人和一个叫张某某的人在西宁街头相识。当时彭某某说自己已经离婚了,张某某也说自己已经离过婚了。于是他们俩就走到了一起,还开始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后来,张某某跟彭某某要了彩礼。到了2024年7月,彭某某给张某某转了11.19万元。谁知道,后来两个人感情变了,彭某某还发现张某某根本没离过婚,还在法律上是已婚状态。这下好了,两个人闹掰了,彭某某让张某某还钱。张某某没理他,彭某某就告到了宁夏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法院一审的时候觉得这笔钱要还给彭某某。因为张某某收这笔钱的时候婚姻关系还没解除,她拿了这笔彩礼的基础有问题。彭某某是基于信任才给的钱,结果发现被骗了。所以法院说这笔钱得退。考虑到两个人确实有一段时间是一起生活的,开销也挺多的,法院也没让全额退还,只让张某某退80%,就是89,536元。张某某不服气,就上诉到了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也详细看了这个案子。他们觉得一审没什么问题,张某某没离婚就收钱这种行为确实构成不当得利。而且80%的比例也合理。所以最后固原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个案子金额虽然不大,但背后的法律意义很大。它告诉我们谈恋爱的时候要诚信告诉对方婚姻状况这种事儿,不能欺骗别人。法律也有原则和灵活性在里面呢。无论你处境怎么样,法律都会平等保护每个人的权益的。这次判决不仅解决了纠纷还向社会传递了好的价值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