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这次给工程人的挂证“松绑”,其实就是给咱们画了六条最保险的红线。之前因为社保不一致就直接算违规挂证,这回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出来,只要你实际工作单位是注册单位,哪怕社保是别家缴的,符合这六个条件里头任何一条,就不用担惊受怕了。 这六个条件里头,第一个就是看年龄够不够大。只要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提前办了退休手续,被原单位或者新单位返聘的,社保跟证书注册单位不一样也没关系。第二个是看体制改革。那些从机关事业单位改制过来的人,人事关系还在原单位,却在下属企业干活儿,社保还是单位在缴的,这种也不用怕。第三个是看学校里的情况。大专院校自己开的那些勘察、监理、造价公司,如果请的是本校的老师或者科研人员,社保由学校统一交,这也不算违规。 第四个是针对军人的。按国家政策转业当自主择业人员的,社保可能因为军地两地的情况有点特殊,但这种情况同样豁免。第五个是关于买断社保的。以前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的时候把社保买断了,人还在干活儿呢,只要能拿出材料说明是历史原因和真实在岗就行。最后一个就是兜底条款了。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政策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都能拿到豁免的资格。 不过要想享受这份福利啊,得把两条线对齐才行。首先是要确保自己真的在这个注册单位上班,干的是实事儿。其次就是得准备好各种证明材料,像退休证明、改制文件、聘用合同这些东西得随时能拿出来。 这里还要提醒大家一句:豁免了不代表就可以随便乱来。人证分离、只拿证不干活的行为还是在严查的范围里。要是被误判了别怕,拿着材料去找住建部和人社局申诉改正就是了。企业投标、资质申报还有现场核查的时候都按这个标准来办,材料不全的话照样按挂证处理。 这份政策既是守住整治的底线,也算是给合规从业者的权益兜底了。各位工程人有空对照着检查一下自己的情况,把材料备齐了,别因为误会影响了自己的执业和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