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地方债务的管控力度在加强,一批"盲目举债、违规举债"搞政绩工程的案例被曝光。这些案例背后往往伴随着巨额债务积压、基础设施烂尾、生态环境破坏等后果,反映出地方债务管理存在的深层问题。 观察各地的债务现象,领导干部对债务的态度存在明显分化。有的视债务为洪水猛兽、因噎废食;有的漠然视之、缺乏认识;还有的从眼前利益出发、继续扩大举债规模。这些态度背后,反映的是领导干部政绩观的差异。 债务规模与地方经济发展的体量和质量密切有关,也是政绩观的直观体现。在财政收入不足的情况下,为推进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适度举债有其合理性。但问题在于,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并非基于实际需要,而是因为政绩观扭曲而扩张债务。个别干部为了尽快出政绩,大搞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最终导致债台高筑甚至资不抵债。更令人担忧的是,有些人抱着"任期内出政绩、离任后一走了之"的心态,将沉重的债务负担留给后任,形成无人问津的"烂债"局面。这种现象如果不加以遏制,危害将极为深远。 这种乱象不仅会强化不正确的政绩观,还容易为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提供温床。长期来看,将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阻碍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 建立正确的债务观,首先要明确债务的性质和边界。如果举债用于惠及民生、产生经济效益、补充刚需,且程序合法合规,债务就具有合理性;反之,如果是为了撑面子、乱挥霍、无法偿还,就应当坚决制止。债务是把双刃剑,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 更为重要的是,要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欠债是要还的"的基本理念。不能出现举债时慷慨激昂、还债时推诿扯皮,或者干脆"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这种做法不仅违背诚信原则,更会导致债务问题无限期拖延,最终演变为系统性风险。 同时,要确立"还债填窟窿也是政绩"的新理念。主动承担前任遗留的债务、推进债务清还,体现的是领导干部的格局、担当和执行能力。这样的政绩观转变,对于建立健康的地方财政生态至关重要。 制度层面,要运用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中央已明确要求加强对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将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任期内举债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落实好这些规定,才能让领导干部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形成科学理性的决策机制。
地方债务这本"发展账"背后,实则记录着领导干部的"政绩账"和"民心账";当每一笔债务都经得起历史检验,当每一分投入都转化为民生福祉,方能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动态平衡。这既考验着治理智慧,更丈量着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