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的通知正式生效,这项惠民政策为积极履约的信用受损者开辟了便捷、免费的正规征信修复通道。
然而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政策红利期正成为不法分子牟利的新战场,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手段不断翻新,相关司法案件暴露出的三方面问题值得高度警惕。
司法实践显示,不法分子作案呈现明显的精准化特征。
在信息获取层面,犯罪团伙通过非法渠道获取或从公开信息中筛选出贷款逾期、信用卡违约、频繁查询征信等特征人群的个人信息,实现对目标群体的精准定位。
在实施诈骗环节,他们深谙征信受损者在购房、求职、贷款等关键生活场景中面临的信用受限困境,刻意放大征信不良记录的负面影响,虚构官方背景、内部关系等身份,以"付费修复"为诱饵实施诈骗。
朝阳区人民法院此前审结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范某伙同他人以消除问题征信为由,骗取被害人现金3.5万元用于个人消费,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
法官研判指出,随着央行信用修复政策正式落地,不法分子可能借机炒作"政策窗口期""加急办理名额"等虚假概念,进一步放大征信危机焦虑,诱导受害者上钩。
传播模式的隐蔽化运作成为第二大突出问题。
犯罪分子在短视频平台、社交群组、电商平台等网络空间,刻意规避"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敏感词汇,转而以"征信咨询""债务减免"等名义发布信息,并频繁使用"z信优化""崔收协商""上岸规划"等谐音暗语,或通过图文结合、表情包内嵌等形式发布虚假广告,以规避平台审核机制。
在传播流程设计层面,不法分子采用"多平台跳转"引流策略。
他们先在网络平台发布模糊化信息,随后引导涉征信风险人员添加私人微信、QQ等社交账号,继而在私密空间详细推介付费修复方案。
这种"公开引流—私密诈骗"的隐蔽传播链条,通过话术伪装和平台跳转,大幅降低了监管拦截和侦查追踪的难度,给治理工作带来新挑战。
更令人担忧的是,部分贷款中介机构利用金融机构以征信为核心的信贷审批规则,将征信受损的贷款求助者异化为诈骗工具。
这类机构通过虚构贷款需征信加分等事实,煽动征信受损人员寻找征信良好的第三方,并以无责担保、协助走账等名义诱骗他人入局,进而冒用他人信用身份申请贷款,非法绕过金融机构风控体系、转嫁信贷风险并占有贷款资金。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案件中,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以存在征信问题、贷款需要紧急联系人为由,诱骗被害人以自己名义贷款13.9万元,并将款项转移至其所控制账户,仅支付被害人好处费3000元。
贷款到期后,因王某等人拒不还款,被害人只能自行承担还贷责任。
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北京一中院法官提出系统性治理建议。
一方面,应通过金融机构网点、短视频等多元渠道,结合实际案例讲解涉征信修复诈骗案件典型作案手段,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另一方面,建议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牵头,优化征信咨询、异议申请等官方渠道的宣传推广,从根源上消除"找熟人、花大钱"修复征信的错误认知。
更重要的是完善征信黑灰产协同治理体系。
法官建议,由金融监管部门牵头,联合网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就征信黑灰产问题组建专项治理工作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异常借贷、频繁查询征信等征信风险信号进行联动预警,提前介入防范,形成多部门协同、全链条打击的治理格局。
信用修复政策的初衷是给予失信者改过自新的机会,而筑牢防诈防火墙正是确保政策善意落地的关键。
在数字经济时代,构建"政策实施-风险防控-权益救济"的全链条治理体系,不仅关乎千万家庭的财产安全,更是社会信用体系健康发展的基石。
当每个人都能平等享受信用修复的合法权益,诚信社会的建设才能真正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