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辅助驾驶加速普及的背景下,“人机分工”的边界被误读,甚至被人为突破。近年来,部分驾驶人在启用辅助驾驶后分心驾驶、长时间脱手、玩手机甚至睡觉;个别人员为绕开车辆安全提示,购买并安装模拟握盘等非法配件,导致车辆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行驶。若再叠加醉酒等高风险情形,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和公共安全隐患。如何界定辅助驾驶状态下的“驾驶行为”与责任主体,已成为司法和社会共同关注的现实问题。 原因——技术能力有限、认知偏差与侥幸心理叠加,使违法风险与成本被低估。从技术层面看,我国现行标准将驾驶自动化分为0至5级,其中0至2级属于驾驶辅助范畴,系统受道路环境、识别精度与算法等因素限制,无法在所有场景持续稳定、安全运行,且通常要求驾驶人持续监管并随时接管。从行为层面看,部分驾驶人把“辅助”当成“自动”,把系统提示当作可以规避的限制;更有甚者通过加装配件对抗安全监测,使车辆脱离“人类监管闭环”。从治理层面看,辅助驾驶的宣传与使用教育仍不充分,个别网络平台对“智驾神器”等产品的推销带有误导,也在客观上放大了风险。 影响——既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现实威胁,也对司法认定提出更精细的要求。此次发布的“王某群危险驾驶案”具有典型意义:案情显示,被告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再次驾车离开小区并启用车辆2级辅助驾驶系统,设置目的地,同时使用私装配件逃避系统对双手离开方向盘的监测,自己转至副驾驶位睡觉。车辆在无人有效监管状态下继续行驶,直至在目的地附近停下,因挡道引发群众报警。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14.5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状态。法院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判决已生效。本案争议焦点在于:醉酒后启用辅助驾驶、未在主驾驶位操作,是否仍属于驾驶行为。指导性案例明确指出:在2级辅助驾驶条件下,系统不能脱离驾驶人监管,驾驶人在启用功能后仍是实际履行驾驶任务的人,负有确保行车安全的法定义务;通过私装配件逃避监测的,仍应作为驾驶主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策——用案例规则明确责任,同时以监管和教育压实“手不离责”。一是提升法律与规则的可预期性。通过指导性案例深入明确“辅助驾驶不等于无人驾驶”,将“启用功能后仍负监管与接管义务”的责任边界具体化,有助于统一裁判尺度,压缩侥幸空间。二是加强对非法配件的全链条治理。对生产、销售、安装、宣传所谓“智驾神器”等逃避安全监测的产品,依法依规严查,压实电商平台与线下改装渠道责任,形成从源头遏制到末端处罚的闭环。三是推动企业完善人机交互与安全策略。针对脱手、离座等高风险行为,优化驾驶人监测与强制降级措施,提升异常状态识别能力,在关键场景下及时退出辅助功能并采取安全停车等策略,减少“无人监管行驶”的时间窗口。四是加大公众宣传与驾驶人培训力度。围绕自动化分级、适用场景、接管要求以及酒驾醉驾与辅助驾驶叠加风险等开展针对性普法,纠正“开了辅助就能不管”的误区。 前景——辅助驾驶会持续发展,但“以人为核心”的安全底线必须守住。随着智能网联技术迭代,车辆功能将更丰富、覆盖场景更广,但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尤其是在0至2级辅助驾驶普遍应用阶段,驾驶人责任不会因系统介入而转移,更不会因“脱手”“离座”而消失。司法通过案例强调“驾驶主体”与“监管义务”,既有助于推动产业在安全框架内创新,也为社会形成共识提供清晰坐标:技术可以辅助驾驶,但不能替代责任;便利不能突破底线,任何试图绕开安全机制的行为,都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技术快速进入交通运输领域,此案提醒人们:方向盘背后的责任不会“自动退出”。从醉驾入刑到辅助驾驶监管,司法正通过典型案例厘清技术便利与法律底线的边界。智慧交通不断演进,只有技术理性与法治要求同步推进,才能更有效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