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直播带货有了新规范:强制标识身份,严防虚假宣传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框架;此举措引发社会关注,也意味着我国对新兴直播电商的治理正向更明确、更规范的方向推进。数字人直播的走红,源于技术进步与商业需求的叠加。近年来,人工智能快速发展,数字人凭借成本相对更低、可实现24小时连续直播等特点,在带货场景中加速应用。与真人主播相比,数字人不需要休息,也无需支付高额代言费用,成为不少企业拓展营销渠道的选择。但在规模扩张的同时,这一业态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当前数字人直播领域的部分乱象值得警惕。有的直播间借助数字人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功效,误导消费者下单。更严重的是,一些不法商家利用数字人技术仿冒公众人物的外貌和声音,为所谓“神药”“神品”进行虚假背书。还有商家用AI生成“老专家”等虚拟形象,面向中老年群体精准投放,先引流至微信等私域平台,再诱导购买高价保健品。这些现象显示出数字人技术被滥用的现实风险。上述乱象对不同群体的影响各有侧重。年轻消费者可能因轻信虚构的“理财专家”建议而遭受经济损失;老年消费者更容易被“养生专家”话术影响,出现不必要的保健品支出;被仿冒的公众人物则可能面临名誉受损。问题背后,既有新技术应用速度快、治理跟进难的客观因素,也与责任边界不够清晰有关。数字人直播涉及技术提供方、内容生成者、平台运营者、商家等多方主体,现有规则对各方责任界定仍有待细化,消费者维权成本较高,监管执法也面临取证与认定等现实挑战。

技术进步往往伴随机遇与风险并存。当数字人主播从展示型应用走向商业化一线,《办法》的出台为创新设定了基本边界,也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更可预期的规则框架。这既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有利于数字经济在规范中成长。接下来,如何在释放市场活力与防范技术滥用之间形成更有效的动态平衡,仍需要监管部门、平台企业与社会各界持续完善机制、积累治理经验。(全文128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