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新规全面实施 福建率先构建"双轨并行"监管体系

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链条长、环节多,任何一个薄弱点都可能引发风险。

从田间地头到市场摊位,农产品跨区域流通频繁,生产主体数量庞大且规模差异明显,传统监管往往面临“看得见末端、摸不清源头”的难题。

部分地区存在凭经验种养、凭习惯上市的现象,质量控制措施不完备、记录不完整,导致一旦出现问题,溯源追责难、风险处置慢,影响消费者信心与产业稳定。

原因——一方面,农产品生产具有季节性强、批次多、品类复杂等特点,若缺少统一、可操作的制度抓手,监管与自律容易“两张皮”。

另一方面,过去在一些地方,质量安全责任边界不够清晰:谁来开具凭证、谁来收取保存、混装分装后如何管理等关键环节规范不足,造成制度执行“最后一公里”不够顺畅。

此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施行,正是回应上述痛点,以更明确的规则把责任压实到生产、收购、销售等节点,推动形成“源头承诺、过程控制、凭证随货”的闭环。

影响——新规将承诺达标合格证作为农产品上市的重要凭证,进一步强化其“质量身份证”和“信用保证书”的功能: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按生产批次开具合格证,依据质量安全控制措施或检测结果出证,并至少保存六个月记录;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收取并保存合格证,混装分装后销售的需重新开具;对农户则以鼓励参照执行的方式推动覆盖面扩大。

制度的刚性化、标准化,有助于推动生产端规范用药用肥、完善投入品管理与过程记录;流通端凭证随货、责任可查,有利于减少“无证流通”和信息断点;消费端则能够获得更直观的安全信号,促进优质优价的市场导向。

对策——制度落地关键在执行。

宣贯活动(福建站)在长汀举行,并以“亮证上市 农安无忧”为主题,体现了以培训指导带动规范执行的思路。

福建近年来把合格证制度作为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质量监管的重要抓手:2020年起在全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并率先探索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机制;2025年出台的《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将并行制度上升为地方法规,为制度稳定运行提供法治保障。

截至目前,福建已有3.26万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省级并行系统监管,累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和追溯凭证4124.3万批次,推动“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逐步成为常态。

与此同时,“八闽农安”科普宣讲轻骑兵出征,聚合农业领域专家、监管执法骨干、乡村本土人才等力量,深入基层讲政策、教方法、传技术,重点推广快检技术与规范开证、留痕管理等实操能力,着力打通政策落地堵点。

实践表明,制度执行并非单靠文件即可完成,还需要持续的培训、服务与监督并重:对规模主体强调标准化生产和记录管理,对小农户注重简便可行的操作路径,对收购分装等关键节点加强检查与指导,形成上下贯通、协同联动的治理格局。

前景——随着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更加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将从“事后处置”进一步向“事前预防、过程控制”转变。

未来,合格证与追溯体系的衔接有望更加紧密,在数字化管理、风险预警和精准监管方面释放更大效能;同时,凭证制度将促使市场对“守法合规、质量可控”的主体形成正向激励,推动产业端加快标准化、品牌化和规模化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制度推进仍需在成本可承受、流程更简化、基层执行更均衡等方面持续优化,通过减负增效提升主体“愿开、会开、能开”的积极性,避免出现形式化、碎片化执行。

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全面推行,体现了国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现代农业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方向发展的必然趋势。

从福建的成功实践来看,这一制度不仅能够有效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还能够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的升级。

随着制度的深入推进,农产品将真正实现"有身份、有记录、可追溯",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食品安全筑起更加坚实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