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新规规范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行为

2019年,四川省国资委发布了一个暂行办法来规范省属企业的违规行为,这个办法帮助国企管理得更好。现在,他们又修改了这个规定,给违规经营投资行为定下了界限。新规定有8章92条,把责任追究的范围、资产损失认定、责任认定等内容都写清楚了。这次发布的规定主要有5个变化。首先,加强了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整个追责过程中。其次,把追责范围扩大了。比如说,在原来的违规情形中,新增加了“金融业务”和“科技创新”这两个部分,并且对每个业务领域里的违规情况做了更详细的说明。另外,关于追责认定的标准也变得更细致了。比如资产损失分类标准基础上,《办法》还新增了“其他不良后果”的认定条款,这个条款分为一般、较大和重大3个层级。还有免责机制也变得更具有地方特色。这个《办法》和省国资委已有的容错免责办法和免责事项清单衔接起来,确保违规追责和合规免责能够统一起来。这次印发的《办法》明确了集团管控、风险管理、购销管理等13个方面共99种追责情形。这次印发的《办法》让责任追究工作更规范、精准、法治化了,促进四川国有企业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