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招聘启事和内部选拔通知中,“35岁及以下”被写成醒目的硬性条件,甚至被要求“不得调整”。不少劳动者反映,自己明明有业绩也有经验,却在简历筛选时因年龄被直接挡在门外;也有人在岗位竞聘、干部选拔中遭遇“年龄一票否决”。在就业压力与产业转型叠加的背景下,“35岁门槛”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把“35岁”固化为门槛,看似是管理上的省事,实质是人才评价的短视。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需要让规则回到岗位需要、能力贡献与合法合规的轨道上。让经验与活力相互成就,让劳动者在更长的职业周期中稳定成长,才能为经济转型和社会预期稳定提供更坚实的支撑。